拐卖人口罪行的法律处罚力度介乎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并且另需缴纳罚款。而若犯罪分子情节特别恶劣,例如致他人伤亡或引起了其他极为严重的后果,将被处以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惩罚,并需要赔偿罚金或者没收部分、全部的个人财产。此方面具体的依据应参考中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四十条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拐卖妇女罪是否包容猥亵
不可容忍。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及“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包含关系,它们是两类各自独立明确的罪行。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定义的“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条款之中,并未对在犯下此罪的过程中同时发生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等加重情节做出相应的规定。假设在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等相关违法活动的过程中,倘若出现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恶劣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应综合考虑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侵害人类尊严和自由的行为的惩罚规定,关于拐卖妇女案件的定罪量刑以其情节轻重为依据,一般的情况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数额的罚金。但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呈现出特别恶劣的性质,例如在犯罪过程中导致受害人伤亡或者给社会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危害性后果,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惩戒,即被判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还可能被剥夺个人财产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所有这些具体的判决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