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看守所多久申请取保候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明文规定,被控告或受指控者以及其法定代理人、亲近亲属或律师等有权提出更改强制措施的请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收到此类请求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的裁决。据此,一旦涉案人员进入看守所之后,他们及其上述代表均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相关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若申请遭到拒绝,相关机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详细解释拒绝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进看守所多久可以会见律师
在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刑事拘留之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便可获得律师的帮助与咨询。辩护律师在有权获准会见在押的违法者或被告时,可以了解到与案件相关的详细信息,并且有权利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自案件被正式移交至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辩护律师有权直接向违法者或被告核实涉及该案件的重要证据。在此过程中,辩护律师在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会面交流时,将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干扰。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各自委派的代理人、亲密的家人以及律师来提出改变强制性措施的请求,以寻求更为适当的司法保护和权益保障机制。作为司法机关与执法机构的法检机关与公安部门,必须在收到此类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深入细致地审查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决定。而在案件涉及人员由于某种原因进入了看守所这样的保护区域之后,他们还拥有在三日之内向有关部门提出获得保释权利的机会。如果相关部门拒绝了他们的申请,也需要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且详细说明拒绝的理由和依据。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