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乃为一颇具严重性质之刑事犯罪,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文规定,其定罪及量刑皆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予以约束。在涉及职务侵占罪的案件处理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有意愿寻求和解途径,理论上确实可行,然而,和解并非意味着能够自动撤案或豁免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和解需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展开,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努力达成和解协议,待法院对该协议进行审查并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重要参考因素。若职务侵占罪尚未立案,则当事人间可进行民事赔偿方面的商议,然此举并不属于刑事和解范畴。刑事和解应于刑事案件立案之后,由当事人、被害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等各方代表共同参与,与检察机关、法院共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因此,在职务侵占罪尚未立案之前,无法进行刑事和解,但民事赔偿方面的商议仍属可能。如需进行刑事和解,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该如何起诉法院
职务侵占罪作为一种典型的公诉类犯罪,其审理程序通常由人民检察院负责起诉事宜。在犯罪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且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检察院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提起诉讼的决定,同时依照审判权限的有关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文件和相关证据资料,正式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行为是一种严重触犯刑法的犯罪行径,有关其定罪量刑皆已有明文法律规定。和解程序通常在案件正式立案之后开启,当事人通过达成和解协议并经过相关机构审批核准后,该协议可以被视为是法院在执行处罚时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判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然而,在案件正式立案之前,双方当事人仅能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商讨,这种商谈并不构成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则需要在案情已经正式立案后才能启动,此时需要当事人、律师以及司法机关等多方代表共同参与,通过对话及洽谈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最终由司法机关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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