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络性骚扰可以通过QQ号查出来是谁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在大多数情况下,QQ号码不能直接找到用户本人。QQ号码是腾讯公司推出的即时通讯工具QQ的唯一识别码,与QQ账户一一对应。通常由连续的阿拉伯数字组成,无法通过QQ号码直接获取用户的真实姓名、电话号码或住址等详细信息。
被网络性骚扰可以通过QQ号查出来是谁吗

一、被网络性骚扰可以通过QQ号查出来是谁吗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仅凭QQ号码并不能直接查找到对应的用户本人。QQ号码作为腾讯科技集团面向全球范围内推出的即时通讯工具——QQ的唯一识别编码,与相应的QQ账户一一匹配关联。QQ号码通常为一组连续的阿拉伯数字组合,在此种情况下,基于该QQ号码进行的用户身份查找,往往无法获取到诸如真实姓名、电话号码或者具体居住地等详细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_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第一百五十一条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被网络诈骗的那个钱能追回吗

在遭受网络诈骗之后,仍有可能通过各类途径将损失的资金收回。

然而,资金是否能成功追回,主要取决于每起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若事件发生后能够即时向警方报案,那么被收回的可能性则相对较大。当犯罪嫌疑犯被捉拿归案时,若他们尚未将所有违法所得资金悉数进行肆意挥霍,或者虽然已经挥霍了部分,但是还有剩余的话,公安局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和追缴,然后全额返还给受害者。但如果犯罪分子已将所有非法所得资金挥霍殆尽,并且没有任何经济能力进行赔偿的话,那么此类案件的追讨之路恐怕将遭遇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网络诈骗案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大量的虚假证据以及可以远距离操控等特性,因此对这类案件进行调查和破获所需花费的时间通常会比普通案件更长,面临的挑战也更为艰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被网络性骚扰可以通过QQ号查出来是谁吗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0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6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1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1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3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0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8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被性骚扰后跳楼自杀,性骚扰如何判刑,性骚扰怎么判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被性骚扰后跳楼自杀,性骚扰如何判刑,性骚扰怎么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网络性骚扰能不能报警处理呢 qq举报也没有用 就一个30岁的男的说什么约吗美女.然后我说我是未成年的.然后后面还是继续在骚扰.这个能不能报警处理呢 然后他问我有没有满16,我说没有,然后给我说句这么小别玩手机 然后就是又恶意语言攻击我
[律师回复] 不构成犯罪,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对于性骚扰的认定,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行为方式的认定从广义上讲,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骚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二是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三是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在我国,女性对男性施以性骚扰的情形,虽然未曾见过明文记载,但是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骚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情况纳入性骚扰研究范畴。使我们未来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涵盖面尽可能宽广一些,以免遗漏。这也是上述法规的一个缺陷,它仅仅规定了对妇女的保护,范围不够大。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3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网络性骚扰如何定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构成犯罪,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对于性骚扰的认定,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行为方式的认定从广义上讲,、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骚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二是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三是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在我国,女性对男性施以性骚扰的情形,虽然未曾见过明文记载,但是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骚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情况纳入性骚扰研究范畴。使我们未来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涵盖面尽可能宽广一些,以免遗漏。这也是上述法规的一个缺陷,它仅仅规定了对妇女的保护,范围不够大。
网络性骚扰怎样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网络性骚扰怎样定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构成犯罪,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对于性骚扰的认定,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行为方式的认定从广义上讲,、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骚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二是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三是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在我国,女性对男性施以性骚扰的情形,虽然未曾见过明文记载,但是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骚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情况纳入性骚扰研究范畴。使我们未来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涵盖面尽可能宽广一些,以免遗漏。这也是上述法规的一个缺陷,它仅仅规定了对妇女的保护,范围不够大。
网络性骚扰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构成犯罪,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对于性骚扰的认定,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行为方式的认定从广义上讲,、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骚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二是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三是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在我国,女性对男性施以性骚扰的情形,虽然未曾见过明文记载,但是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骚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情况纳入性骚扰研究范畴。使我们未来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涵盖面尽可能宽广一些,以免遗漏。这也是上述法规的一个缺陷,它仅仅规定了对妇女的保护,范围不够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法典网络文字骚扰犯法吗,性骚扰行为表现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网络文字骚扰犯法吗,性骚扰行为表现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在QQ上遇上性骚扰该怎样投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网络已经成为陌生人之间结识朋友的一种重要纽带。然而,由此引发了不少问题。有些人在与网友见之后,可能会遭遇网友之一见钟情,于是对方经常打电话到自己家里、单位骚扰,甚至直接纠缠,对自己和家人、同事的正常生活、工作造成很大影响。  在约会网友应力求慎重、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之外,有许多事情的发生可能出乎想象之外。如果不想与这位网友交往下去,而对方却死缠硬磨直至让你不堪骚扰,就有必要倚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写恐吓信或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网友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既然决定以法律来解决问题,就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网友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网友骚扰的证据一般来说有以下三类:
1、多次收到对方发的骚扰短信;
2、对方拨打自己电话的通话记录;
3、身边的人证明你曾经屡次受到网友直接纠缠。在该网友再次骚扰时,你可及时报警,他必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上面说地有点过多,一般情况下,将它拉入黑名单就行了!
在QQ上遇上性骚扰该怎样投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网络已经成为陌生人之间结识朋友的一种重要纽带。然而,由此引发了不少问题。有些人在与网友见之后,可能会遭遇网友之一见钟情,于是对方经常打电话到自己家里、单位骚扰,甚至直接纠缠,对自己和家人、同事的正常生活、工作造成很大影响。  在约会网友应力求慎重、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之外,有许多事情的发生可能出乎想象之外。如果不想与这位网友交往下去,而对方却死缠硬磨直至让你不堪骚扰,就有必要倚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写恐吓信或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网友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既然决定以法律来解决问题,就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网友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网友骚扰的证据一般来说有以下三类:
1、多次收到对方发的骚扰短信;
2、对方拨打自己电话的通话记录;
3、身边的人证明你曾经屡次受到网友直接纠缠。在该网友再次骚扰时,你可及时报警,他必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上面说地有点过多,一般情况下,将它拉入黑名单就行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的性骚扰有哪些规定,性骚扰的认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的性骚扰有哪些规定,性骚扰的认定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在QQ上遇上性骚扰该怎样投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网络已经成为陌生人之间结识朋友的一种重要纽带。然而,由此引发了不少问题。有些人在与网友见之后,可能会遭遇网友之一见钟情,于是对方经常打电话到自己家里、单位骚扰,甚至直接纠缠,对自己和家人、同事的正常生活、工作造成很大影响。  在约会网友应力求慎重、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之外,有许多事情的发生可能出乎想象之外。如果不想与这位网友交往下去,而对方却死缠硬磨直至让你不堪骚扰,就有必要倚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写恐吓信或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网友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既然决定以法律来解决问题,就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网友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网友骚扰的证据一般来说有以下三类:
1、多次收到对方发的骚扰短信;
2、对方拨打自己电话的通话记录;
3、身边的人证明你曾经屡次受到网友直接纠缠。在该网友再次骚扰时,你可及时报警,他必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上面说地有点过多,一般情况下,将它拉入黑名单就行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3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网络性骚扰能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构成犯罪,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对于性骚扰的认定,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行为方式的认定从广义上讲,、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骚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二是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三是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在我国,女性对男性施以性骚扰的情形,虽然未曾见过明文记载,但是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骚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情况纳入性骚扰研究范畴。使我们未来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涵盖面尽可能宽广一些,以免遗漏。这也是上述法规的一个缺陷,它仅仅规定了对妇女的保护,范围不够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网络骚扰违法吗
网络空间内实施性骚扰,虽未实际行动,仍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网络性骚扰者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能加罚五百元以下罚款。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有人在网络上性骚扰女生
[律师回复]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将禁止使用童工的主体限定为用人单位,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2003年4月,劳动部门等又发出通知,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家庭劳动、家务劳动等未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不属于《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范围。 据悉,劳动部门、工会、法律机构近期已接待数起此类问题的咨询。劳动部门、教育界人士认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虽不能视为童工,但他们正处在成长期,学习任务繁重,应以学习为主,尽量不要从事家庭、家务劳动。 《劳动法》第64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8条第2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2条第1款: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所以说未成年人可以兼职工作!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3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性骚扰怎么维权
首先你应该收集和保留好被骚扰的证据,如视频、录音、微信记录、短信记录等,如果能找到愿意为你作证的同事就更好,其次,你可以通过妇联和媒体等平台帮助自己维权,另外,你在做好上述准备后可以直接起诉相应侵权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被人网络暴力,Qq被不断骚扰,昨晚哭了一晚
[律师回复]
1、网络暴力混淆真假
真真假假的世界,尤其是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社会,真假原本就难以辨识,而在网络暴力事件的不断冲击下,原本难以辨识的真善美和假丑恶变得更加难以区分。通常,对真理的曲解并不在于信息源本身,而在于真理在传播的过程中被歪曲混淆,网络暴力事件,往往是真理被曲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混淆了对与错,真假难辨。
2、网络暴力侵犯当事人权益
网络暴力中,参与者非理性的群体攻击侵犯了网络暴力事件当事人,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并直接侵扰了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尤其人肉搜索风靡开始,网民已不再局限于在网络上通过语言文字或图像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攻击讨伐,通过人肉搜索手段直接从网络虚拟社会渗透到现实社会,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进行骚扰。网络暴力事件中,受害人有名有姓,却找不到具体的实施伤害的人,正因为如此,参与的网民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肆意而为。网络集体暴力中,网民很少考虑到当事人的心理。而当事人因网络暴力事件,所受的惩罚完全非等量惩罚。当事人需要道德谴责,需要法律制裁,但绝对不需要披着道德外衣打着正义旗帜的暴力去解决。
3、网络暴力影响网民的道德价值观
除了直接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外,网络暴力行为的频繁发生,会影响网民的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念是人类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美好和谐社会得以构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处事方式。就学校食堂旳例子来说,每到吃饭时会很拥挤,楼梯中总是人头攒动,但是却乱中又井然有序,就是价值观念在发生作用。交通规则的道理相同,在交通规则还未制定、红绿灯都还不存在的世界,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也会互相相让,以使每一个通行的人能快点到达目的地。社会的普遍价值观影响了个体的价值观,进而影响个体的行为。
网络暴力冲击人自身的防卫系统,原本符合社会伦理、符合道德意识的价值观在网络暴力的冲击下会被扭曲。原本提倡的辩证法在网络暴力事
4、网络暴力阻碍和谐社会构建
网络暴力事件加速个人信息的泄漏,引发社会恐慌,阻碍和谐社会的进程。4月半月谈对公民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权进行了网络调查,参与人数4142人。其中对于个人信息是否泄漏的调查数据显示:30的人多次遭遇信息泄漏状况,40的人偶尔有信息泄漏的状况,仅15的人极少遭遇此情况,且15的人对自己信息是否泄漏尚不清楚。由此可见,至少70以上的人遭遇过不同程度的个人信息泄漏状况,个人信息安全关系到个体的切身利益,个人信息遭到侵犯,使得当事人缺乏安全感,容易引发不安情绪。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3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其他侵权 > 被网络性骚扰可以通过QQ号查出来是谁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