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的判定标准需符合将他人委托代为管理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较大程度,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
根据该法律条款,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往往由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然而从字面含义来看,五万元人民币或可视为达到此标准,从而具备了刑事立案的条件。
然而,最终是否应当进行刑事立案,仍需结合实际案情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判断与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亲属侵占罪立案吗
侵占罪乃是一项绝对的亲告罪种,无论何种状况之下,公安机关对此均无管辖权而不得启动立案程序。若已立案,经查明确属侵占罪范畴,则应立即撤销该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可自行向法庭发起刑事自诉。侵占罪作为一类自诉案件,其无需经过侦查环节,仅需由自诉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即可。若符合立案标准,人民法院便有义务予以受理,并直接进入审判程序进行审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所规定的内容,若要构成侵占罪,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前提:首先是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占用他人物品;其次,在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非分之财并且具有实际控制能力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归还给受害人。在本案中,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伍万元以上,那么便符合了“数额较大”这一认定侵占罪的重要指标,从而也具备了启动刑事追诉程序的法律基础。然而,对于是否应该启动这个程序却仍需要根据案件的详细事实情况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内容进行严密的综合分析与考量。因此,五万元的侵占事实是否足以触犯刑律而触发刑事立案,需要更为深入细致地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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