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之前是多少
中国现行的个税起征点为每月人民币5000元。换言之,若个人当月所得未超出此限额,则无需承担个税义务;反之,只要有任何所得包含在该额度以上,便需依照特定比例来向税务机关缴纳个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一起征点的规定系基于每月收入进行衡量,并非以年度收入为准。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申请退还个人民间所得税所需符合之特定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在上一年度的综合所得总收益低于人民币六万元,然而在日常缴纳个税环节中已经预先缴纳了相关税金;其次是在上年度具备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格条件,然而却未能在预交税费的过程中将该项扣除考虑在内;第三种可能是由于在上年度的就业或退职状况以及某些月份无经济来源等诸多因素影响下,使得前后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产生了差异;第四类情况则涉及到无正式就职单位的人士,他们仅获得来自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方面的收入,需要利用年度汇算来调整各税种之前的扣除额;另外第五点是关于上年度期间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这三者的预扣预缴比率超出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范围的问题;最后一条是指虽然在预交税款阶段已经实际付出或尚未充分利用综合所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以及最后一种可能性是存在满足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在预交税款环节并未成功进行相应抵扣等异常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现行制度下,我国针对个人所得税设立的起征额设置在每月5000元人民币之多。这就意味着,若某人当月所得尚未超越此金额,则无须承担相关义务履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责任。然而,一旦其月度收入超出该标准,便需依照既定税率向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值得注意的是,此起征点并非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计算,而是以月份为基础进行衡量,即每一个月的收入都将被单独评估,以便确定是否需要缴纳相应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