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退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精确计算当期应缴纳的法定税金方面,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公式进行操作:当期应缴纳税款=本期内销售给本国境内消费者的全部货物所产生的销项税额,扣除掉(本期开采取得的进项税额-本年度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享受免税待遇并且不可抵扣的金额)。为了能够精准地计算出当期是免于征税还是可以抵扣,我们还需执行如下步骤:
首先计算本年度由于未能成功获得退税资格而不可免除和不得抵扣的税收部分,具体算法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出口业绩收汇总额×当前国际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减去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这样就能得出最为准确的结果了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受理出口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根据出口商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凭证、资料的不同情况,税务机关应当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报表种类、内容及印章是否齐全、准确。
(二)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是否一致。
(三)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凭证是否有效,与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明细内容是否一致等。
二、出口退税的犯罪主体怎么判定
我们可以根据以下四个必要条件来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了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首先,犯罪的实施者必须属于特定类型的人,也就是说他需要是那些在国家机关中履行职务的工作人员;
其次,该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主要集中于国家的税收管理体系以及国家公务机构的正常运作领域;
此外,考虑到犯罪行为的主观意图,我们不得不指出这类行为往往具有明显的恶意性,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故意而为之;
最后,在客观方面上,行为人表现出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而故意向外泄露出口退税凭证,从而导致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出口退税的精确计算公式是什么?为了精准地计算出当前期应缴纳的税费,需要严格遵守以下公式:即当前期税款等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减去(本期的进项税额减去本年度内不可抵扣的金额)。在明确是否享有免税或者可抵扣权益之前,我们首先要计算出本年度内无法享受到退税资格并且也不能进行抵扣的那部分税收,这就是:免抵退税中不可免征和抵扣的额度等于出口业绩的收汇总额乘以外汇牌价再乘以(征税率与退税率之间的差值),然后再减去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