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知晓,当离婚冷静期申请期限超越30天之后,并非意味着婚姻自动解除。依照现行法规及政策,倘若在离婚冷静期期满之日起算的第30个自然日内,当事人仍旧希望离婚的,则需共同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领取手续;
然而,若在该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当事人并未提出离婚申请,那么民政部门将会视作二人已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从而使婚姻关系得以延续,而非自动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满后还需要去办手续吗
在离婚冷静期限结束之后,您们仍旧需要遵循特定的手续来完成离婚的最终步骤。这个时间段我们称之为“离婚冷静期”,这表明在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庭提起离婚申请后,他们需要耐心地等待一段时间,以便给彼此留出充足的时间冷静下来,重新审视自己做出的决定。当这段所谓的冷却期结束以后,你们就可以按照下面所述的情况来办理相应的手续了:
1.协商离婚:如若你和你的伴侣已经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你们就可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离婚申请书并完成相关的手续。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要求出示离婚协议、身份证件、以及结婚证书等文件。
2.通过法庭离婚:若是你选择通过法庭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法庭就会发布离婚判决书给你。届时,你只需拿着这份判决书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尽管各地关于离婚手续办理的具体程序可能存在差异,但你还是应该向本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或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查询具体的操作指南以及需要准备的文件清单。另外,你也应当聘请一位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咨询服务,因为在此之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产继承等诸多事项都可能牵涉其中,选择专业的咨询能确保你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敬告各位读者朋友们,关于离婚冷静期超过30天究竟是否会直接导致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答案并非如此简单明了。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在期满之后的30日内,如果夫妻双方仍然坚持离婚意愿,那么他们必须共同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正式的离婚手续办理。反之,如果在这期间没有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申请,那么就将被视作撤销离婚请求,原有的婚姻关系将会继续保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