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担保需要什么手述

最新修订 | 2024-08-1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银行对担保人通常有这些要求:有足够担保资源,如房产或信用记录;贷款对象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工作和收入,信用良好,能偿还贷款;首付金额要求因银行而异;需提供认可的资产抵押或质押,或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其他必要条件。
银行担保需要什么手述

一、银行担保需要什么手述

依照各个银行的具体要求而定,不过,通常情况下,作为担保人,他们需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有足够的担保资源(如房产或信用记录等);

其次,贷款对象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须拥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这就意味着借款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身份证明;

第四,要有稳定的工作和可观的收入来源,同时,其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第五,对于首付金额的要求,不同银行之间可能会存在细微差别;

第六,需要有贷款方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质押品,或者有符合相关规定且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保证人

最后,还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以及贷款方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银行担保需要本人出面吗

作为担保人,虽然无需亲自出席,但是仍须提交确凿、真实的书面材料来证明其身份信息、财务状况以及担保协议等内容,从而确保担保行为的合法有效。同时,为保障双方当事方的合法权益并防止可能产生的争议纠葛,我建议担保人尽量亲临现场,对相关文件及约定进行细致解读与审查,以便更为充分地维护各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的,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但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对于担保人而言,通常会提出以下几项具体要求:其必须拥有充足的担保资源,例如房地产或者良好的信誉记录等;贷款主体应该具备完善的民事行为能力以确保借贷关系合法性;此外,担保人需要是在当地城市中具有长期居住痕迹或者被承认的永久居民身份;担保人还应持有稳定性较高的工作以及可观的经济来源,同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以便能够顺利地偿还贷款;关于首付款的金额,这将根据不同的银行机构而有所差异;最后,担保人需要提供经过银行认可的资产抵押质押物,或者由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并提交购房合同或相关协议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5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银行担保需要什么手述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8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5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8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0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向银行贷款是不需要担保人的。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是不需要担保人的。但是贷款人需要携带有关的身份证明以及签订贷款合同,同时贷款合同需要详细阐述有关贷款支付以及发放的具体内容,以免出现合同纠纷。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试述信用证下银行的责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信用证制度下银行的责任:  银行对信用证具有“审单”义务。银行在“审单”时必须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即收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而且单据之间也应互相一致,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接受收益人提交的单据,并拒绝付款、承兑或议付。付款行、承兑行和议付行也不接受单证之间或单单之间不符的单据,否则开证行有权拒绝偿付上述银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在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中涉及单证审查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约定适用的相关国际惯例或者其他规定进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及国际商会确定的相关标准,认定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相符。信用证项下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在表面不完全一致,但并不导致相互之间产生歧义的,不应认定为不符点。”第7条规定“开证行有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自行作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相符的决定,并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接受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的不符点。开证行发现信用证项下存在不符点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联系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开证行申请人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开证行最终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开证行向受益人明确表示接受不符点的,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开证行拒绝接受不符点是,受益人以开证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为由要求开证行承担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  我国对银行的“审单”义务中的“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要求为:银行对“单证之间”和“单单之间”的“不符点”有“选择权”。  
1、如果“单证之间”和“单单之间”的“不符点”虽然表面不一致,但并没有导致歧义的,就不认为是“不符点”,银行就应当履行付款义务;如果导致歧义,银行可以选择是否接受“不符点”,以决定是否履行付款义务。  
2、银行发现“单证之间”和“单单之间”的“不符点”,可以通知开证申请人是否接受“不符点”,但是,开证申请人的决定对银行没有约束力,开证行可以同意接受也可以不同意接受(除去双方另有约定)。  小结:  所以,我国的实际做法,是赋予了开证行相对的“选择权”,实质上是赋予了开证行更大权利,使开证行对是否支付货款有了更多、更大的选择空间,实际效果是使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产生了“权利寻租”的可能,使进口方和出口方之间的合同增加了不稳定的外界因素,所以,还要立法技术上在去完善。
简述网上银行业务的运行模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①补充渠道。这是网上银行发展的初级阶级的典型形态。这时的网上业务主要表现为传统银行在因特网上设立网站,介绍银行自身情况,发布的有关金融信息,能完成基本的交易类服务,但是在账务系统,后台处理,市场定位和管理机构等方面还不具备的形态。
  
②虚拟分支机构,这是目前传统银行发展网上银行的流行样式。传统银行以其现有银行专用网络系统与因特网联网,提供互联网服务,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资金转帐,网上支付等金融服务。当通过网上渠道提供的业务种类日渐增加多时,要求银行对网上业务群进行整合。在管理上出现了专门的部门机构,在会计和账户处理上设置了虚拟支行。此时的网上金融服务虽然实际上并未有任何经营半自动脱离传统架构,但在成长过程中已体现出网络作为渠道的优越性
  
③的虚拟银行,这是网络银行理想化的未来模型。即没有传统的营业网点,直接建立在因特网上的网络银行,这是一种虚拟银行的形式
  
④网上金融门户。这是指将银行,证券和保险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整合在网络平台上,实现一揽了网上金融服务。在服务种类上,网上金融门户是多家金融机构网上服务网上服务的结合,与各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存在直接的物理连接,属于真正的一站服务。
来源于网络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银行贷款担保人手续有哪些?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对首付款的要求。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10w+浏览
简述网上银行业务的四种运行模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①补充渠道。这是网上银行发展的初级阶级的典型形态。这时的网上业务主要表现为传统银行在因特网上设立网站,介绍银行自身情况,发布的有关金融信息,能完成基本的交易类服务,但是在账务系统,后台处理,市场定位和管理机构等方面还不具备的形态。
  
②虚拟分支机构,这是目前传统银行发展网上银行的流行样式。传统银行以其现有银行专用网络系统与因特网联网,提供互联网服务,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资金转帐,网上支付等金融服务。当通过网上渠道提供的业务种类日渐增加多时,要求银行对网上业务群进行整合。在管理上出现了专门的部门机构,在会计和账户处理上设置了虚拟支行。此时的网上金融服务虽然实际上并未有任何经营半自动脱离传统架构,但在成长过程中已体现出网络作为渠道的优越性
  
③的虚拟银行,这是网络银行理想化的未来模型。即没有传统的营业网点,直接建立在因特网上的网络银行,这是一种虚拟银行的形式
  
④网上金融门户。这是指将银行,证券和保险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整合在网络平台上,实现一揽了网上金融服务。在服务种类上,网上金融门户是多家金融机构网上服务网上服务的结合,与各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存在直接的物理连接,属于真正的一站服务。
来源于网络
简述网上银行业务的四种运行模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①补充渠道。这是网上银行发展的初级阶级的典型形态。这时的网上业务主要表现为传统银行在因特网上设立网站,介绍银行自身情况,发布的有关金融信息,能完成基本的交易类服务,但是在账务系统,后台处理,市场定位和管理机构等方面还不具备的形态。
  
②虚拟分支机构,这是目前传统银行发展网上银行的流行样式。传统银行以其现有银行专用网络系统与因特网联网,提供互联网服务,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资金转帐,网上支付等金融服务。当通过网上渠道提供的业务种类日渐增加多时,要求银行对网上业务群进行整合。在管理上出现了专门的部门机构,在会计和账户处理上设置了虚拟支行。此时的网上金融服务虽然实际上并未有任何经营半自动脱离传统架构,但在成长过程中已体现出网络作为渠道的优越性
  
③的虚拟银行,这是网络银行理想化的未来模型。即没有传统的营业网点,直接建立在因特网上的网络银行,这是一种虚拟银行的形式
  
④网上金融门户。这是指将银行,证券和保险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整合在网络平台上,实现一揽了网上金融服务。在服务种类上,网上金融门户是多家金融机构网上服务网上服务的结合,与各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存在直接的物理连接,属于真正的一站服务。
来源于网络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用户银行卡遭盗刷银行需要承担责任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用户银行卡遭盗刷银行需要承担责任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金融保险
简述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和内容
[律师回复] 违约,即违反合同。现实中违约形态表现多样,不少学者对此都有归纳,如有的将债务不履行分为拒绝给付、给付不能、不完全给付、迟延给付四种状态,有的则强调预期违约、根本违约、部分违约。这些归类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难免有所疏漏。本文从分类入手,阐述违约形态,以适用各种违约现象。违约行为从不同角度可做多种分类。 1、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按照违约行为是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可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的,为根本违约。部分违背缔约目的的,为非根本违约。同样一个违约行为,可能导致根本违约,也可能是非根本违约。例如,顾客买二米五布料,商店仅裁了二米三,短二分米的布。如果消费者买布的目的是做一套西装,二米三布料不够置装用,商店构成根本违约,如果消费者买布的目的是做一幅床单,虽短二分米,但不影响使用,商店则构成非根本违约。 2、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按照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不履行,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拒不履行指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却无正当理由而故意不履行,履行不能指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的履行在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给付,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不适当履行又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又含迟延履行。 3、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按照违约行为是否造成侵权损害,可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当事人履行合同有一般瑕疵的,为一般瑕疵履行。一般瑕疵履行有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履行迟延等多种表现形式。当事人履行合同除有一般瑕疵外,还造成对方当事人的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为加害履行。加害履行的特征是违约与侵权行为竞合,例如,债务人给付的机电产品存在漏电缺陷,导致债权人中电死亡,即为加害履行。加害履行也是一种瑕疵履行,故将与其对应的其它瑕疵履行称为一般瑕疵履行。 4、债务人履行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按照迟延履行的主体,可分为债务人履行迟延履行和债权人受领迟延。债务人超逾履行期履行的,为债务人履行迟延。债权人超逾履行期受领的,为债权人受领迟延。
之前与人有贷款担保方面的纠纷,已经交给法院处理了,就是民间借贷担保答辩状要怎么描述情况啊。
[律师回复] 法院对于答辩状没有要求必须写得多么流畅或者多么有文彩,在答辩状中你只需要表明你的主要观点就行,详细的阐述可以在庭审中的辩论阶段提出,或者提交书面代理词时详细阐述。
给个例子:
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接受被告的委托,作为本案第一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依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从该借款担保合同的批贷程序、发放贷款程存在重大过错等几个个方面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诉讼时效问题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合同债权不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诉讼时效是2年。原告诉状中明确说明借款到期日是2011年7月19日,而原告起诉时间是2013年7月24日,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且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二 、原告提供的借款担保合同存在效力瑕疵。
原告提供的合同签订地点是李家村委会,但实际上当时,李家村并无村委会。时过经年,被告是有印象签署过自己名字,但不可能到尚不存在的村委会签署过。仅凭这一点,就可以认定原告提交的合同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未必然是同一份合同。因此该份合同存在弄虚作假的成分,效力存在瑕疵。
三、即使借款合同是成立的,但原告未履行交付义务。
退一步讲,即使原告提供的合同是被告签署,那也只能证明原告方批准了被告的贷款申请,双方达成了借贷的合意。至于原告是否履行了向被告交付该款项的义务,却不能证明原告向被告履行了交付借款的义务。
以上是民间借贷担保答辩状的解答。
简述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违约,即违反合同。现实中违约形态表现多样,不少学者对此都有归纳,如有的将债务不履行分为拒绝给付、给付不能、不完全给付、迟延给付四种状态,有的则强调预期违约、根本违约、部分违约。这些归类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难免有所疏漏。本文从分类入手,阐述违约形态,以适用各种违约现象。违约行为从不同角度可做多种分类。 1、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按照违约行为是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可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的,为根本违约。部分违背缔约目的的,为非根本违约。同样一个违约行为,可能导致根本违约,也可能是非根本违约。例如,顾客买二米五布料,商店仅裁了二米三,短二分米的布。如果消费者买布的目的是做一套西装,二米三布料不够置装用,商店构成根本违约,如果消费者买布的目的是做一幅床单,虽短二分米,但不影响使用,商店则构成非根本违约。 2、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按照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不履行,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拒不履行指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却无正当理由而故意不履行,履行不能指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的履行在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给付,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不适当履行又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又含迟延履行。 3、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按照违约行为是否造成侵权损害,可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当事人履行合同有一般瑕疵的,为一般瑕疵履行。一般瑕疵履行有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履行迟延等多种表现形式。当事人履行合同除有一般瑕疵外,还造成对方当事人的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为加害履行。加害履行的特征是违约与侵权行为竞合,例如,债务人给付的机电产品存在漏电缺陷,导致债权人中电死亡,即为加害履行。加害履行也是一种瑕疵履行,故将与其对应的其它瑕疵履行称为一般瑕疵履行。 4、债务人履行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按照迟延履行的主体,可分为债务人履行迟延履行和债权人受领迟延。债务人超逾履行期履行的,为债务人履行迟延。债权人超逾履行期受领的,为债权人受领迟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去银行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10w+浏览
法庭陈述不属实承担什么责任,无中生有
[律师回复] 被告的行为属于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可以根据其具体情节给予处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5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银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律师回复] 对于银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责任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笭担蒂杆郦访垫诗叮涧,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二条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银行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银行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银行内部同意。同意之后才能够携带公司内部的决议书,然后前往工商管理部门来提出申请,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还需要有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司其他方面的信息等待审核。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小弟最近你在学担保物权的法律知识,他们有一个任务是关于简述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因此想咨询一下有什么,怎么规定的呢?
[律师回复]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定债务清偿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具有如下特征
1、从属性。担保物权是为担保主债权及时得到清偿而设定的,故具有从属性主债权的特征。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在:第
一,担保物权的成立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第
二,担保物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存在;第
三,被担保的债权消灭,担保物权随之消灭。
2、不可分性。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之前,得对与担保物权全部行使其权利。意识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之前,得对与担保物整体主张权利;二是担保物的部分变化或债权的部分变化均不影响担保物的整体性。
3、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担保物毁损、灭失而受有赔偿或者保险金时,担保物权人得就该担保物的代替物即损害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行使权利。
4、优先受偿性。优先受偿性是指担保物权最主要的效力。优先受偿性是指在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担保物权的优先首场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优先于其他不享有担保物权的普通债权;二是担保物权之间先后顺位的问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银行担保需要什么手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