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属于自然犯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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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侵占罪属自诉案件,其核心在于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犯罪者将他人已转移权属的财物,通过非法手段占有,并据为己有。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因此,对于侵占罪的认定和打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的重要一环。
侵占罪属于自然犯吗

一、侵占罪属于自然犯

侵占罪系属于自诉案件之列。依其构成要件来看,侵犯的客体会涉及到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在客观方面,犯罪行为人会将原属他人所有、权属已被转移至自身以外的财物,通过非法途径占据并据为己有。

同时,必须满足数额较大行为人拒绝返还或不肯交出的条件,方能认定为该罪。

至于本罪的实施者,需为年龄达到十六岁以上的公民个体。在主观方面,本罪所体现出来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故意心态。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属于什么管辖

侵占罪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倘若由被告人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更为妥当,则可将案件移送至被告人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在存在多个同级别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应由最先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在司法实践中,侵占罪堪称自诉案件中的典型代表,其本质在于对他人财产所有权的公然侵犯。侵占罪的行为人为达私欲,通过不法途径占有原本属于他人的财产并据为己有,这无疑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同时也对社会秩序与经济稳定造成了严重冲击。因此,对于侵占罪的准确识别及严厉打击,无疑是维护社会公正、保护公民财产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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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非法占有农用地行为通常表现为:

一,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理,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的

二,少批多占农用地的,即部分农用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但超过批准的数量且多占农用地的数量较大的

三,骗取批准而占用农用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农用地,且数量较大的。
(3)改作他用是指改变农用地的种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诸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矿、采土、采河,倾倒废物等。
(4)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结果的,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必备要件。至于数量较大的具体标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的征用或使用所作的详细规定: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超过35公项、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项的,由批准征用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如果违反上述有关土地管理的审批程序或所规定的数量而多征用、使用农用地的行为,就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也可根据当时当地农用地面积的大小、质量优劣的状况等情况综合衡量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数量是否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是指非法占用农用地导致农用地种植功能基本丧失,如造成土地板结、沙化、盐渍化、水土严重流失、土壤肥力消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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