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典规定,绑架罪属于结果加重犯之一,凡符合构成条件者,必须施以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严厉惩罚,且须同时处以财产罚没。倘若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实施杀人或故意伤害,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则此种情形均构成绑架罪的严重情节,适用无期徒刑乃至死刑之极刑并附加财产罚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有无加重型情节
的确存在这种情况。
1、以下是绑架罪的一些加重犯罪情况:若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杀害了被绑架者,或者蓄意对被绑架者实施严重伤害,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
2、对于那些被判定为犯有绑架罪行的人员来说,他们通常会面临着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或没收个人财产;而如果情节相对较轻的话,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款的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在我国的刑法典之中,绑架罪被视作结果加重犯之一,其行为人必将遭受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财产罚没等附加责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出现了杀害他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的情况,那么这就被视为极其严重的情节,必须要对行为人施加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处罚,并且还要附加财产罚没。这些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目的在于,坚决打击各类绑架犯罪活动,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