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不同意,能否成功离婚
中国现行法律对于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有着明确的规定,即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结束婚姻、就孩子的抚养及财产的分配问题达成共识时,只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便可圆满解决。
但若有一方坚持不愿离婚,那么另一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判定当事人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如果确定感情破裂的话,法院将在调解劝说无果后依法判决准许离婚。
换句话说,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指出,即使存在一方不愿意离婚的事实,也绝不意味着这段婚姻就注定要维持下去。
因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法院决定是否支持离婚的关键因素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情感是否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
只要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这一点,法院就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但是,当没有法定的理由且另一方始终坚决持反对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可能性将会相应降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婚吗
若欲在离婚中达成双方共识可谓较为困难,必须走通程序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问题。在此过程中,你需要有充分证据来证明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然破裂。根据我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其中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该组织有权负责调解,如无法达成调解意见,你便可直接向受诉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该院将以此作为基础展开处理离婚案件的行动。在此期间,必须遵守司法程序,保证司法权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此外,作为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会
首先尝试对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发现确实存在感情破灭的问题且调解无望的话,那么法院将会依法判决离婚,使得婚姻关系得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依据中国现行法例,若夫妇双方在自由意志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等议题上达成一致,可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然而,倘若其中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则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离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根据夫妇之间情感破裂程度作为裁决依据,而非单纯依从任何一方的个人意愿。只要证实情感确已彻底破裂,并且具备充分的证据支持,法院将会依法准予离婚。但是,若尚无法定离婚原因出现,同时遭遇到对方极力反对的话,离婚判决的实施过程可能会面临较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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