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条起诉后不还钱怎么办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欠条起诉后没有借条怎么办
倘若诉讼活动开展之前,未能掌握充分借据的确凿证据,然而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其他的可信度较高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以及录音录像等等,那么这些证据便可被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这些证据在法律层面上是可以被视为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只要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与核实,确认其真实性。因此,即便在缺乏借据的情况下,只要能够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依然有可能成功地追索到应有的债权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法律条款所规定的利率完成职责,人民法院将拥有权利查询被执行人包括存款、债券、股票以及基金份额在内的全方位财产状况。人民法院也将具有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来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权力。然而,在进行这些操作时,人民法院必须确保其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及变价的财产金额不应超过被执行人应尽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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