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信罪”撤回公诉的决定并不等同于其涉案人员的无罪释放。
所谓不予起诉,乃检察机关在对相关案件进行审查起诉阶段作出的暂缓将该案移送至法院审判的一项法律程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之所以作出不起诉的决策,可能源自诸多因素,例如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犯罪行为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已表现出诚挚的悔过之意等等。
若检察机关经审慎评估后,认为该案件不具备提起公诉的条件,便可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就此摆脱了罪责。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唯有经过法院的公正审理并最终宣布被告人无罪,方能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无罪。
而不起诉的决定,或许是由于检察机关认为无需继续推进公诉程序,抑或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倘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尚属轻微,或者同时触犯了其他罪名且应依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量刑,那么检察机关也可能会选择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因此,对于“帮信罪”撤回公诉的决定,我们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被告人无罪,而应该视作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所作出的慎重决定。
若被告人对此决定持有异议,有权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不起诉还需要赔偿吗
1、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退还赃物的必要。
2、由于案件已被判定为不构成犯罪而不予起诉,这就意味着并未发生任何违法行为,因此,这些资金便无法被视为赃款,自然也就无需进行退还。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为无罪,应依法作出无罪判决;若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同样应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撤销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公诉并不等于被告人被宣告无罪,这其实是检察院根据证据残缺以及犯罪行为轻微等因素,在审查起诉环节中决定暂时停止将案件移送至法院进行审判的法律程序。不起诉的决定意味着检察院认为该案件尚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然而却并不表示被告人均是清白的。仅仅当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作出无罪判决时,我们才能确定被告人是否确实没有罪责。如果被告对于这个处理结果存在异议,他可以向更高级别的检察机构提交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