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对实施抢劫犯罪活动者需加以刑事责任追究。
具体量刑标准则依据抢劫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实际案情而定。
若抢劫行为触及到该条款所列举的任一种情况,例如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行窃、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屡次进行抢劫或抢劫金额巨大、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假扮军人警察进行抢劫、持有枪支进行抢劫或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那么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犯抢劫罪承担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所明确指出的内容,年满十六周岁的个体,在其犯有刑事案件时,须对所触犯的法律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诸如抢劫罪这类严重性质的刑事犯罪而言,初步的刑事责任年龄设定为16周岁。倘若行为者尚未达到此法定年龄标准,通常情况下其不会被视为需对该等刑事犯罪直接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
然而,若行为者已满14周岁但仍未满16周岁,且在此期间内实施了刑法明文规定的属于八种严峻暴力犯罪中的一项,如抢劫罪,那么,即便在这一情形下,行为者亦必须就其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263条规定,对于实施抢劫犯罪的罪犯,必须依据他们所犯下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个体情况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特别是那些情节极其恶劣的抢劫行为,例如在室内或公共交通工具内实施的抢劫、对金融机构的攻击等,都有可能面临长达十年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判决,同时还可能附加缴纳罚金或者财产被没收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