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钱还能追回吗现在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明文规定,任何触犯刑律者所获取的非法收入,理应被全力追查并责令其全数退还。
若此笔用于取保候审的款项乃犯罪嫌疑人非法所得的一部分,那么在原则上来说,我们有权利主张将其冻结并追回。
然而,实际过程中能否顺利追回这一部分款项,仍须综合考虑案件的详细进展情况,其中包括资金的原始来源、流动方向以及是否已被转手或者利润消耗等诸多因素。
倘若用于取保候审的款项确系犯罪所得,并且尚未被消耗或者转移,那么在法律程序许可的范围之内,我们可以积极尝试追回这部分款项。
然而,若该款项已经被消耗或者转移,那么追回的可能性或许会有所降低,但我们依然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取保候审钱到哪退回来
若有关人员须前往承担交纳保证金额度的相關金融机构进行款项退回手续处理,则应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在此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期间内并未触犯任何法律法规,亦无蓄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那么在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是执行刑罚的同时,公安机关有责任通知银行将所收取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给相关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标准,任何未经许可的收益都应当依法进行调查与返还。至于被采取保释措施的资金若是违法犯罪行为所获,其原则上有权利要求相关部门对此类资金进行冻结以及追索回来,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深入考虑到这笔资金的来源、流动方向,以及它是否已经被耗尽或者是发生了转移的情况。如果这笔资金仍旧保持原样,那么我们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尽力去追回;倘若它已经被消耗或转移,追回这笔资金就会变得更为困难,此时更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进行审慎的评估。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