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义务在其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项税款以及应当负担的各类债务进行全面、彻底的清偿。
这就意味着,若债权人为债务人,在其不幸离世后,其名下所有遗产均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话,那么各继承人便须在所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完成对被继承人所欠债务的全额清偿。
若遗产价值尚不足以完全覆盖所有债务,继承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承担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他们出于自愿而主动进行偿还。
因此,债权人应积极向债务人的合法继承人主张自身权益,要求其在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对债务进行全面清偿。
但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债权人在此情况下可能无法顺利从继承人手中获取债务清偿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会继承吗
当债务人离世之后,他的负债并非会自动承继。
然而,倘若该债务人的合法继承人成功继承到其资产的话,那么这些继承人就必须要在他们所继承的那部分遗产数额之内,承担起这位过世债务人生前所背负的这部分欠债。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继承人仅需以他们所获得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债务。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若继承人愿意主动偿还,则不受此限制。而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便无需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因此,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如何处理其所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继承状况以及遗产价值进行详细的分析与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继承人须在所继承遗产的真实价值范围之内,以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收和各项债务。若遗产价值无法满足所有债项需求,继承人有权利自行决定是否承担剩余部分的负债,除明确愿意进行额外支付以外。倘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便无需承担任何债务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继承人提出追讨欠款的要求,然而当继承人确实决定放弃继承时,债权人实现债务清偿的可能性将会变得较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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