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信诈骗涉案五十万怎么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凡诈骗公共或私人财产,且涉及金额在一定标准之上者,均构成刑事犯罪。
尤其是针对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一旦超过五十万元,便触及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
为此,此类犯罪分子将身陷囹圄,面临着为期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电信诈骗涉及洗钱罪么
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中,若案情昭示涉及到对所骗取财物进行隐匿、转移或者兑换等其他行为,那么毋庸置疑,此类行为可能构成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中所述洗钱罪。依照该法条款明文规定,那些被确定为为了掩盖、隐藏诸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与性质,而实施洗钱活动的人,将会被判定为洗钱罪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我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文规定,凡是以欺骗手法侵犯公共或者私人财产权益,并且所涉及款项达到一定规模的,皆认定构成刑事罪行。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电信诈骗类案件,一旦涉案金额超出五十万元的界限,则会被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在此情况下,相关犯罪嫌疑人将沦为阶下囚,遭受期限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等严重刑罚,此外还须承担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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