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证补办在哪里办
结婚证丢失后,夫妻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八条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二、结婚证补办可以异地办理吗
对于那些希望对原有结婚证明书进行补充或者更新的夫妇来说,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并不得在其他城市进行此操作,而应当返回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不幸遗失或损毁原有结婚证书的情况下,请务必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你们二人的合影照片,前往原证书颁发地点或其中一方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交补办申请。若自申请之日起已超过两年有余,还需向各区县档案馆查询并获取当时的登记资料,然后将其打印出来,连同所有必需的证件再次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提交补发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若您所持有的结婚证书遗失,那么,建议您与爱人共同携带好个人的身份证件,前往当初办理结婚手续的婚姻登记中心(即结婚窗口)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工作。在这里,婚姻登记部门会为您们出具一份查档证明文件。接下来,你们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查档证明以及三张拍摄尺寸较大且照片质量较好的合影。然后,前往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补领结婚证书的申请,亦或是直接至存放有贵方归档资料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补发结婚证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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