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分摊协议被赡养人:_____赡养人:子女_____,子女_____,子女_____根据新个税法规定:被赡养人年满60岁(含),其子女可以享受2000元的个税扣除标准,现(父母名称)已年满60岁,因子女属于非独生子女,特做出以下分摊协议:1、子女_____分摊金额_____元,分摊比例_____;2、子女_____分摊金额_____元,分摊比例_____;3、子女_____分摊金额_____元,分摊比例_____;以上分摊金额共计_____元,分摊比例100%。本协议中的分摊内容在_____年度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将在_____年度重新签定。本协议需保存_____年,总_____份,被赡养人一份,赡养人各持一份。赡养人:_____被赡养人:子女_____,子女_____,子女_____日期:_____日期:_____。
《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什么人可以退
申请退还个人民间所得税所需符合之特定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在上一年度的综合所得总收益低于人民币六万元,然而在日常缴纳个税环节中已经预先缴纳了相关税金;其次是在上年度具备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格条件,然而却未能在预交税费的过程中将该项扣除考虑在内;第三种可能是由于在上年度的就业或退职状况以及某些月份无经济来源等诸多因素影响下,使得前后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产生了差异;第四类情况则涉及到无正式就职单位的人士,他们仅获得来自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方面的收入,需要利用年度汇算来调整各税种之前的扣除额;另外第五点是关于上年度期间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这三者的预扣预缴比率超出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范围的问题;最后一条是指虽然在预交税款阶段已经实际付出或尚未充分利用综合所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以及最后一种可能性是存在满足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在预交税款环节并未成功进行相应抵扣等异常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我国最新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当被赡养者年龄超过60周岁(含)时,其子女生育可享受到每月2000元的个税减免政策。鉴于此,现对我方父母的赡养事宜进行具体分配,并达成如下协议:1. 子女_____应承担的赡养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所占比例为_____%;2. 子女_____应承担的赡养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所占比例为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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