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羁押期间,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67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侦查羁押期取保候审几率
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概率将主要取决于特定案件的实际情况,其中涉及到的关键要素包括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类型、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悔过的态度,特别是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等等。概括而言,对于那些不涉及暴力行为且属轻微罪行或者证据确凿、没有逃逸风险的嫌疑人,相对容易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然而务必明确,每宗案件均具有其独特性质与特点,最终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仍归属于法院,并需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侦办案件过程中的未经审判期间,只要被捕人士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准许条件,就有权提出申请获取这一权利。然而,这项权利的具体执行则主要由公共安全机构负责。依照相关法规以及程序规定,未经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均可获得相应的取保候审权力:首先,是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留或能够单独使用其附加刑责的人士;其次,是对于那些可能须承担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责任,且经审查后发现不存在威胁社会安全风险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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