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子欠的债父亲要还吗
如果儿子是成年人的,儿子欠钱父亲不需要偿还,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施的民事行为由其自己负责;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那么父亲就应当替其还债,因为父亲是其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儿子欠的债法院有权利找父母要吗
关于子女背负的债务能否牵连到他们的父母,尤其是家庭中的不动产,这个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具体的情况分析。
首先,如果子女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在欺诈或其他非法手段下所欠下的债务将由他们自己负责偿还,与他们的父母没有任何关系。
然而,如果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那么他们的父母就必须作为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承担起替子女偿还债务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的财产可能会受到强制执行以支付子女的欠款。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包括代表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等。监护人在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所获得的权利,都应该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如果监护人未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他们将会面临法律责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状况,监护人可能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的生活陷入无人照料的境地。此时,被监护人居住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在特定情况下,如欠款之子已成年,作为父亲的您则无需为其债务承担还款责任;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成人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其所实施的民事行为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然而若该欠款之子尚处于未成年阶段,您就必须要为他偿还这笔债务。在此情况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亲负有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权益的义务,因此必须代其履行债务。又若未成年子女已失去双亲的抚养或是他们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时,则列位监护人者,依照有关法规,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担任监护之责:首先为祖父或者外祖父;其次则为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