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2000万会坐牢吗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判刑。
如果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形就有可能会判刑。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20年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关于欠款契约本身的时效性,实际上是具有无限期性质的;
然而,对于涉及到借款纠纷的法律诉讼,其时效方面的相关规定,则为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计算满二十年后,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不予受理的处理方式。若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在权利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经由人民法院进行权衡与审查后,方可决定是否予以时效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间借贷行为属于民事纷争领域,并不属于刑事犯罪范围之内,因此这类事件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处刑罚的。然而,若是民间借贷的债务人为在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下达之后,明明具备偿还本领却蓄意逃避履行还款责任,如此一来便极有可能面临触犯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裁定罪名的风险,进而走上被判刑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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