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继承配偶有资格吗
代位继承的条件:
①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②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③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过继承权;
④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配偶有继承权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并不具备代位继承的权利。代位继承的适用范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被代位者须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
2、若先逝去的被代位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他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须在被继承人之后离世方可触发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须是被代位者的后代直系亲属;
4、被代位者在生前需合法拥有继承权;
6、无论代位继承人的数量如何,他们原则上仅能继承被代位者有权继承的部分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代位继承人,其配偶并不具备任何继承权利。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范畴之内;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在被继承人之前离世;被代位继承人必须从未失去过继承权;代位继承人仅能由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