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坐牢期间贷款利息怎么算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3、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出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二、坐牢期间贷款无力偿还怎么办
关于欠款过多以致无法偿还的解决策略,以下为几种可行之方案:
首先,倘若债务人因暂时经济困难导致无能力全额偿付,在征得债权人同意或经过人民法院裁定后,可实施分期偿付措施;
其次,若债务人具备偿付能力但拒绝履行偿还义务时,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并强制其进行偿还;
最后,当还款期限临近而自身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时,建议与借款方进行充分沟通,商议出合理的还款计划,以分期方式逐步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若借款者与授信方之间所达成的利率约定并未逾越借贷契约成立之际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限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为催收其贷款而向借款人主张按照原先约定之利率进行利息支付的要求,应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和支持。反之,若借款者与授信方之间所达成的利率约定已经超越了借贷契约成立之际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限制,那么,对于超出该限额的利息约定将被判定为无效。另外,当借款人对授信方提出索回其已提前支付且超过法律允许的那部分利息的请求时,人民法院应对此持肯定态度,给予支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