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诽谤罪怎么认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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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名誉诽谤罪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涉及行为要素、责任能力、特定对象、故意心态及行为严重性。行为人须公开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特定个体,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该罪主观上有故意,客观上需情节严重。通常为自诉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国家利益的除外。法院综合考量各项要素后,如行为满足且情节严重,则可定罪。
名誉诽谤罪怎么认定的

一、名誉诽谤罪怎么认定的

名誉诽谤罪之判定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该条款对侮辱罪及诽谤罪的构成条件进行明确阐释。名誉诽谤罪的判定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展开:首先,行为要素至关重要,行为人必须实施公开侮辱他人或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这些行为通常以言语、文字、图画等方式呈现;其次,行为人应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即年龄需满十六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再次,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为特定的自然人,也就是遭受侮辱或诽谤的受害者;此外,行为人必须怀有侮辱或诽谤的故意,即明知自身行为会损害他人名誉却仍希望或放任此种情况的发生;最后,行为的严重性也是判定的关键,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时,方能构成犯罪。情节严重通常涵盖侮辱或诽谤行为的性质、手段、后果以及影响力等多重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侮辱罪与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即需由受害人自行提起诉讼。然而,若行为严重威胁到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无需受害人告知便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实际情形中,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结合以上各要素,全面评估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名誉诽谤罪。若行为人的行为满足上述所有要素,且情节严重,则可判定其构成名誉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名誉诽谤罪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他人施以暴力或其他形式的公然侮辱行为,或者捏造虚假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甚至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然而,要构成诽谤罪,需满足以下四个必要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存在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第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个人展开的;

最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针对名誉诽谤犯罪的判定标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主要涵盖了行为构成要件责任人的责任能力、攻击对象的特定性、主观恶意程度以及行为恶劣程度这五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在公共场合对他人进行侮辱性的谩骂或者编造虚假事实对特定个人进行恶意中伤,同时还需要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这种行为必须是出于故意;而从客观角度来看,其所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通常情况下,这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范畴,但是如果其对社会秩序或者国家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那么就会被视为公诉案件。最后,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全面考虑上述各个因素,如果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并且情节严重,那么就可以依法认定其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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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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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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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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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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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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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如何认定?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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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侵权和诽谤认定条件是什么?
认定的条件是行为人的确有主观过错以及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等行为。当公民的权益受到侵犯后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权解决的,那么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法院也会首先确认是否具有管辖权利的,当该法院不具备管辖权也是需要将案件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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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一定是侵害名誉权吗?
诽谤不一定是侵害名誉权,必须要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一个构成的要件,才能够是属于侵犯名誉权,但是确实两者它是存在着很多的相似之处的,比如说两者都是对于人格的一种名誉的侮辱,行为方式也基本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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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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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管理员工诽谤认定方式是什么?
对于名誉权的认定方式首先是看是否对其进行了不真实、有违事实的评论。如果评论导致员工或者企业有了经济或者是社会地位方式的损失,那么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对其进行控告,以此来维护自己的相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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