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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其一、只要签订借条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借条的内容合法的,则借条没写债权人仍然有效。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借条没写债权人自始无效。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借条没写债主姓名有效吗
若借据未具体注明出借方身份,将会直接影响到其法律效益。原因在于,借据之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化,乃保证其合法性的核心要素。若无法证明借贷双方具体为何人,便有可能导致债权人身份难以确认,进而影响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作出公正裁决。然在真实情形中,倘若有其他确凿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得以清晰地揭示债权人身份,则法庭仍可判定该借据具有法律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具体而言:首先,若借款协议系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愿所签署,且其内文条款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即即便此协议未列明债权人姓名,该协议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如不满足上述各项要求,那么尽管借款协议中无债权人姓名出现,它也将被视作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