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当事人不做询问笔录,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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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即使当事人拒绝配合,只要证据确凿,仍可依法处罚。处罚前需确保:主体行为合适、事实清楚、证据可信、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合理。在调查和笔录过程中,必须保障当事人陈述、辩护和回避等权益,否则将构成程序违法。
行政处罚当事人不做询问笔录,怎么办

一、行政处罚当事人不做询问笔录,怎么办

即使当事人断然拒绝接受询问并填写笔录,只要证据依然确凿且充足,仍可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而这并不妨碍我们先向他们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行政处罚这一事项,其基本要求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目标主体及行为是否合适;

2.相关事实是否清晰明确、证据可信度如何;

3.法律选择及其应用是否恰当无误;

4.整套程序是否严格遵循法定规定;

5.处罚措施是否合理适度。只要以上条件均得到满足,即便是在面对当事人推脱、逃避或拒不合作等挑战时,亦能够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在进行调查询访员以及制作笔录的环节中,我们会将当事人的陈述权与辩护权以及回避权等相关权益概念详细地告知他们。如果在此过程中未能将上述内容完全揭示给当事人知晓,那么我们的行为将不遵从法定程序,从而构成程序不合法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行政处罚当场收缴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明文规定,当符合以下特定情况时,执法人员有权在现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当场收回罚款:

首先是对于依法处以一百元以下罚款的案件;

其次是不进行当场收缴而在后续执行时将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

此外,在特定的边远区域、水域和交通不便利的环境下,执法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只有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与第五十七条的规范性条款做出罚款决策之后,若当事人面临到前往指定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存在实际困难的状况,且经过当事人正式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才可从命并当场对其收缴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

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即使当事人断然拒绝接受询问并填写笔录,只要证据依然确凿且充足,仍可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而这并不妨碍我们先向他们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行政处罚这一事项,其基本要求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目标主体及行为是否合适;

2.相关事实是否清晰明确、证据可信度如何;

3.法律选择及其应用是否恰当无误;

4.整套程序是否严格遵循法定规定;

5.处罚措施是否合理适度。只要以上条件均得到满足,即便是在面对当事人推脱、逃避或拒不合作等挑战时,亦能够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在进行调查询访员以及制作笔录的环节中,我们会将当事人的陈述权与辩护权以及回避权等相关权益概念详细地告知他们。如果在此过程中未能将上述内容完全揭示给当事人知晓,那么我们的行为将不遵从法定程序,从而构成程序不合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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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被询问人: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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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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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案件询问笔录的流程如下:
派出所在接到报后,对不构成刑事案属于治安案件的应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处理:
  
1、调查。
  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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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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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是直接当事人,警察让去做笔录,不去的情况下警察如果根据案情需要,可以采取传唤或者进一步的强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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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交通事故都要做笔录如果当天值班的人没有做笔录要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全部责任:
(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四)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五)当事人驾驶车辆与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六)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七)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九)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十
一)车辆因自身原因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十
二)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发生交通事故的;(十
三)机动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十
四)机动车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二、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交通事故的,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发生交通事故的,为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二)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五)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七)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八)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九)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十)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十
一)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十
二)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十
三)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十
四)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十
五)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十
六)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十
七)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十
八)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十
九)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二
十)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二十
一)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二十
二)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二十
三)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二十
四)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二十
五)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二十
六)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二十
七)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二十
八)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二十
九)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三
十)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
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三十
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三十
三)车辆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三十
四)车辆未注意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三十
五)车辆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
六)车辆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三十
七)车辆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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