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袭警罪要求造成实害结果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构成袭警罪必须要有实际的人身伤害结果或者对公安民警正常履行公职构成实际妨碍。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所述,任何人采用暴力手段或实施威胁行为来阻挠国家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职务活动的,均属于妨碍公务罪的范畴。若此类行为针对的对象为人民警察,且存在殴打或故意伤害等恶劣情节,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在此情况下,所谓“从重处罚”并非仅指造成严重身体伤害才构成犯罪,而是即便未达到此程度,亦可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危险方法,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袭警罪要求异地管辖吗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属于犯罪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但若犯罪行为发生在犯罪嫌疑人家居所在地,且由该地公安机关管辖更有利于案件侦查处理的,则可由犯罪嫌疑人家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案件审理。
此外,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其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于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权限做出了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遵照这些具体的规定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构成袭警罪必须要有实际的人身伤害结果或者对公安民警正常履行公职构成实际妨碍。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所述,任何人采用暴力手段或实施威胁行为来阻挠国家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职务活动的,均属于妨碍公务罪的范畴。若此类行为针对的对象为人民警察,且存在殴打或故意伤害等恶劣情节,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在此情况下,所谓“从重处罚”并非仅指造成严重身体伤害才构成犯罪,而是即便未达到此程度,亦可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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