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诽谤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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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包括: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针对特定人进行诽谤,即使未指名道姓但内容可识别被害人,且诽谤行为必须情节严重,如多次捏造、造成人格名誉严重损害、产生恶劣影响或导致精神失常、自杀等后果。
威胁诽谤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一、威胁诽谤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诽谤罪立案标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倘若行为人涉嫌采取暴力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以公开形式对他人进行污蔑和羞辱,并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就应当予以立案查处;

其次,在我国法律中,侮辱罪被视为情节犯,即行为人对他人实施公开侮辱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犯罪,进而启动立案程序进行追责。诽谤罪通常是指,行为人蓄意捏造、传播虚假事实,导致他人的人格尊严受到损害,名誉遭受破坏,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威胁诽谤罪严重的标准有几种

诽谤罪情节较为严重时其判定标准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严重诽谤行为,使得被害者或其亲属出现了精神错乱、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极端情况;

其次,曾经因为诽谤而受到行政惩罚之后,在短短两年内再次触犯该罪行的;

再者,利用互联网这一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发布的相同诽谤信息在实际上已经被点击、浏览超过五千人次以上,或者得到转发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最后,存在着其他各类情节严重的特殊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倘若行为人涉嫌采取暴力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以公开形式对他人进行污蔑和羞辱,并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就应当予以立案查处;

其次,在我国法律中,侮辱罪被视为情节犯,即行为人对他人实施公开侮辱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犯罪,进而启动立案程序进行追责。诽谤罪通常是指,行为人蓄意捏造、传播虚假事实,导致他人的人格尊严受到损害,名誉遭受破坏,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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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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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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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报刊,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所谓情节严重。诽谤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足以贬损,则不构成诽谤罪。所谓散布,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名誉;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所谓,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用大字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名誉,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名誉严重损害的、图画;。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图书。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书信等方法散布;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诽谤罪(刑法第246条):一种是言语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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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立案是否立刻抓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诽谤立案是否立刻抓人问题解答如下,
一、诽谤立案是否立刻抓人
不一定,需要看实际情况决定多久才抓人。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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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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