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加抢劫罪判多少年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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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或抢夺后,为逃避追捕等目的使用暴力或威胁,构成抢劫罪。基本刑期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存在入室抢劫、多次抢劫、造成重伤或死亡等加重情节,刑期可增至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财产罚没。判决轻重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性和影响。
偷窃加抢劫罪判多少年

一、偷窃抢劫罪判多少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以及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当个体做出盗窃或抢夺犯罪行为之后,为藏匿所获赃物、抵抗警方逮捕或是销毁罪证等原因,而现场采取暴力手段或对他人进行暴力威胁时,其行为便演变为独立且更为严重的抢劫罪行,需要依循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法律条文对其定罪量刑。具体而言,对于此类抢劫罪行的判决,需参照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即基本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附加罚金。然而,若抢劫行为具备特别恶劣的情节,例如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实施抢劫或抢劫金额巨大、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假扮成军警人员实施抢劫、持有武器进行抢劫或抢劫军用物资及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情况,则刑罚将会进一步加重,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因此,对于偷窃与抢劫罪行的最终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犯罪情节的复杂性、犯罪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等诸多因素。倘若案件中的行为恰好符合上述任何一种加重情节,那么可能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制裁;反之,若不存在任何加重情节,那么可能只会被判处基本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偷窃加抢劫罪判多少年刑期

1.对于盗窃行为,若涉及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则将被判定为犯罪,其对应的法律惩罚如下:盗窃数额较小者,法定刑罚针对刑期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盗窃数额较大者,则法定刑罚针对刑期在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至于盗窃数额极为庞大者,法定刑罚则是针对刑期在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

此外,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是多次进行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扒窃等行为,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会被处以罚金。具体而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并结合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另外,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行为时,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对于盗窃数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来进行认定。

2.对于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抢夺他人财产的行为,其对应的法律惩罚如下:此类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以及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当个体做出盗窃或抢夺犯罪行为之后,为藏匿所获赃物、抵抗警方逮捕或是销毁罪证等原因,而现场采取暴力手段或对他人进行暴力威胁时,其行为便演变为独立且更为严重的抢劫罪行,需要依循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法律条文对其定罪量刑。具体而言,对于此类抢劫罪行的判决,需参照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即基本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附加罚金。然而,若抢劫行为具备特别恶劣的情节,例如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实施抢劫或抢劫金额巨大、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假扮成军警人员实施抢劫、持有武器进行抢劫或抢劫军用物资及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情况,则刑罚将会进一步加重,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因此,对于偷窃与抢劫罪行的最终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犯罪情节的复杂性、犯罪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等诸多因素。倘若案件中的行为恰好符合上述任何一种加重情节,那么可能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制裁;反之,若不存在任何加重情节,那么可能只会被判处基本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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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最本质区别就在于客观方面行为的隐蔽性和公然性。盗窃罪的隐蔽性是指行为人自以为行为时其行为不被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发觉,抢夺罪的公然性是指行为人不计较行为时其行为是否会被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发觉。笔者认为,盗窃罪的隐蔽性与抢夺罪的公然性所针对的对象应该是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如在公共场所扒窃,虽然周围的人很可能看到行为人的盗窃行为,但只要未被财物所有人发现,行为人构成的就是盗窃罪。相反,如果行为人尾随被害人到一条无人的小巷,当着被害人的面抢了财物就逃,行为人构成的是抢夺罪。
2、一般情况下,应根据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对自己取得财物的行为方式的认识来判断,如果行为人自认为自己夺取财物是在财物管理人,控制人明知的状态下进行的,即使事实上财物管理人,控制人并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取财行为,仍构成抢夺罪。
例如,犯罪嫌疑人夺走财物管控人的财物,自认为财物管控人已发现,但事实上是财物管控人正在打盹儿,对被犯罪嫌疑人夺取财物之事并未知觉,但这仍构成抢夺罪。如果犯罪嫌疑人自以为采取了让财物管控人不知道的秘密方式取走财物,即使财物管控人事实上已发觉,这也仍构成盗窃罪。但是有些时候,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对自己行为性质的认识是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是指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判断出财物管控人对其被夺取财物的行为是否知觉,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理就是,其行为如果被财物管控人知觉,便夺取其财物如果未被财物管控人知觉,便窃取财物。关键在于一个是“夺”,另一个是“窃”两个字的区别上。
例如,一犯罪嫌疑人欲窃取某仓库内的财物,实施盗窃之前,发现该仓库门卫房间里有一门卫人员在值班。于是犯罪嫌疑人就把仓库门房的门,从外面偷偷地锁上,然后开始盗取仓库内的财物,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理就是,如果门卫人员没有发觉,他的行为即为盗窃如果门卫人员发现了,他的行为就是抢夺。在这种情况下的认定,我认为,应根据客观情形加以认定,把实际的客观情形推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主观认识内容,也就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取走财物时门卫人员已经发觉,均应认定抢夺罪。
3、盗窃罪的秘密窃取行为必须能贯穿整个窃取财物的全过程,如果行为人先是秘密窃取,但是在还没有既遂之前,即控制财物之前,已经被受害人发觉,犯罪嫌疑人进而将窃取行为转化为公然抢夺的行为,则应认定为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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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偷窃犯罪的构成要件通常是意图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所有(管领、支配、处分等),且有认知其为他人财产的能力,而故意未经同意地取走他人财产,为侵犯财产法益的犯罪。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两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最大的区别就正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即: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因而表现出行为的秘密性;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所以表现出行为的强制性、公开性和当场性。对于盗窃转化为抢劫的,则应特别强调抢劫犯罪的“当场性”,即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方法的当时、当地就劫走或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两个行为当场完成,一般没有时间间隔。因为抢劫行为是同时地、不可分割地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这两个客体。但对“当场”的理解不能过于狭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与取得财物之间虽持续一段时间,也不属于同一场所,但从整体上看行为并无时间间断的,也应认定为当场取得财物。当然,就具体的案例还得对“当场性”进行深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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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最本质区别就在于客观方面行为的隐蔽性和公然性。盗窃罪的隐蔽性是指行为人自以为行为时其行为不被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发觉,抢夺罪的公然性是指行为人不计较行为时其行为是否会被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发觉。笔者认为,盗窃罪的隐蔽性与抢夺罪的公然性所针对的对象应该是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如在公共场所扒窃,虽然周围的人很可能看到行为人的盗窃行为,但只要未被财物所有人发现,行为人构成的就是盗窃罪。相反,如果行为人尾随被害人到一条无人的小巷,当着被害人的面抢了财物就逃,行为人构成的是抢夺罪。
2、一般情况下,应根据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对自己取得财物的行为方式的认识来判断,如果行为人自认为自己夺取财物是在财物管理人,控制人明知的状态下进行的,即使事实上财物管理人,控制人并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取财行为,仍构成抢夺罪。
例如,犯罪嫌疑人夺走财物管控人的财物,自认为财物管控人已发现,但事实上是财物管控人正在打盹儿,对被犯罪嫌疑人夺取财物之事并未知觉,但这仍构成抢夺罪。如果犯罪嫌疑人自以为采取了让财物管控人不知道的秘密方式取走财物,即使财物管控人事实上已发觉,这也仍构成盗窃罪。但是有些时候,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对自己行为性质的认识是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是指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判断出财物管控人对其被夺取财物的行为是否知觉,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理就是,其行为如果被财物管控人知觉,便夺取其财物如果未被财物管控人知觉,便窃取财物。关键在于一个是“夺”,另一个是“窃”两个字的区别上。
例如,一犯罪嫌疑人欲窃取某仓库内的财物,实施盗窃之前,发现该仓库门卫房间里有一门卫人员在值班。于是犯罪嫌疑人就把仓库门房的门,从外面偷偷地锁上,然后开始盗取仓库内的财物,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理就是,如果门卫人员没有发觉,他的行为即为盗窃如果门卫人员发现了,他的行为就是抢夺。在这种情况下的认定,我认为,应根据客观情形加以认定,把实际的客观情形推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主观认识内容,也就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取走财物时门卫人员已经发觉,均应认定抢夺罪。
3、盗窃罪的秘密窃取行为必须能贯穿整个窃取财物的全过程,如果行为人先是秘密窃取,但是在还没有既遂之前,即控制财物之前,已经被受害人发觉,犯罪嫌疑人进而将窃取行为转化为公然抢夺的行为,则应认定为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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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与抢劫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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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能否包容偷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抢劫罪涉及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夺取他人财产,而偷窃罪则是秘密窃取。两者性质不同,法律上互不包容。抢劫罪因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伴随的暴力行为,刑罚更重。若一人同时犯有抢劫罪和偷窃罪,将分别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行为将分别审理,抢劫罪通常会被优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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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多少钱构成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抢劫罪的认定并不以涉案金额为依据,而仅仅将其视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具体而言,若行为人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对他人进行索取财物,将会面临法定的刑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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