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条件才可以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依法申请进行取保候审措施:1.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批准;2.针对那些预计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惩罚,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威胁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3.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生病严重或是生活无法自理,亦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只要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4.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什么条件才允许取保候审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方可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是存在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的情形;
其次是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大罪行,然而,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
再次是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者,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子女的妇女,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同样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危险;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依法申请进行取保候审措施:1.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批准;2.针对那些预计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惩罚,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威胁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3.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生病严重或是生活无法自理,亦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只要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4.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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