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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的使用年限是多长
商标注册使用年限为10年,10年之后可以续展,每次续展的时间为十年。
《商标法》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法》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届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二、商标的使用方式有哪些
以下列举了商标的合法使用方式:
1.在产品自身表面使用商标;
2.在产品外部包装上展示商标;
3.在产品包装容器上印刷商标;
4.在涉及该产品的各类交易文件中包含商标;
5.在与该产品相关的广告宣传材料中展示商标;
6.在与该产品相关的展览会上展示商标;
7.在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商业活动中运用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注册使用年限为10年,10年之后可以续展,每次续展的时间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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