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结束婚姻关系后,男方依法负有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用之义务。
关于离婚后男方应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可经过以下步骤进行判定:
首先,抚养费的具体金额需结合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社会的生活水平做出准确的评估与规范。
其次,若男方具备有固定收入这类特定条件的话,那么抚养费通常情况下是按照他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
而当负担对象为两个及以上子女时,其抚养费的支付比例还可有所提高,但是通常不能超出其月总收入的50%这个上限;
反之,如果男方属于没有固定收入这一类型,则抚养费的数额应依据他当年的总收入或同期同行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的比例来精确确立。
最后,如遇有重大特殊事件的发生,法律允许适当提高或者降低前述所确定的抚养费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若男女双方法定婚姻关系尚未得到法律确认和登记注册,那么男方支付的彩礼应当予以归还;反之,若已经正式缔结了婚姻关系,然而双方却未能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实质性意义上的夫妇生活也并未开始,此时男方所支付的彩礼同样需要返还原主。
此外,倘若由于彩礼的交付导致某一方的生活陷入困境,甚至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在离婚案件中,男方有权提出退还彩礼的诉求,且这一请求在法律层面上是可以得到部分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夫妻结束婚姻关系后,男方依法负有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用之义务。
关于离婚后男方应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可经过以下步骤进行判定:
首先,抚养费的具体金额需结合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社会的生活水平做出准确的评估与规范。
其次,若男方具备有固定收入这类特定条件的话,那么抚养费通常情况下是按照他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
而当负担对象为两个及以上子女时,其抚养费的支付比例还可有所提高,但是通常不能超出其月总收入的50%这个上限;
反之,如果男方属于没有固定收入这一类型,则抚养费的数额应依据他当年的总收入或同期同行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的比例来精确确立。
最后,如遇有重大特殊事件的发生,法律允许适当提高或者降低前述所确定的抚养费比例。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