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单方借款,另一方有还款义务吗
如果配偶中的一方背负了未偿债项,那么另一方是否必须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这取决于该债务是否被视为共同负担之债务。
若确实为共同负担之债务,则另一方具有此方面之责任和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乃是指在婚姻关系法律效力存在期间内,夫妇二人或其中一方为了共同的婚姻生活而对外所欠的债务。
然而,在婚姻关系长期期限内,若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有的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还需参考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夫妇二人共同签署相关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表示同意且负有共同还款责任;
其次,在婚姻关系有效期间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必需品所承担的债务,如此种情况,债权人为证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提出诉求时,法院应对其请求予以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单方借钱不还怎么办
倘若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当事人在其配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举债,并且此笔资金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事业运营之中,则这种类型的债务往往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仅能依法向借款人一方向求偿。
然而,若该笔款项已被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企业的运营活动,便很有可能被视作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此一来,另一方当事人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配偶中的一方背负了未偿债项,那么另一方是否必须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这取决于该债务是否被视为共同负担之债务。
若确实为共同负担之债务,则另一方具有此方面之责任和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乃是指在婚姻关系法律效力存在期间内,夫妇二人或其中一方为了共同的婚姻生活而对外所欠的债务。
然而,在婚姻关系长期期限内,若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有的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还需参考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夫妇二人共同签署相关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表示同意且负有共同还款责任;
其次,在婚姻关系有效期间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必需品所承担的债务,如此种情况,债权人为证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提出诉求时,法院应对其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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