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讼务必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其中首要条件便是明确陈述诉讼请求以及阐述事实及特定理由。
在未订立书面形式的借据与欠条情况下,倘若原告能以其它途径取得的有效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文件、外部目击证实者的证言,甚至于录音录像等方式,清楚揭示出借款或者欠款这一事实关系的存在,那么这些证据便足以作为启动诉讼程序的事实依据与理据。
所以,即便没有从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借据或欠条这样的法律文件中明确确定债权债务事宜,只要原告依法具备其他必要的起诉条件,仍有权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没写借条和欠条怎么办
在未曾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据或者欠条的情况下,当事人仍然有可能通过其他多种方式来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的确立。例如,当事人可提供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证人的证词、录音录像资料、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作为证据,同时也可以结合自身的陈述来证明借款或者欠款的实际发生情况。若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到上述证据,他们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对所有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和核实,以便最终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提起诉讼务必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其中首要条件便是明确陈述诉讼请求以及阐述事实及特定理由。
在未订立书面形式的借据与欠条情况下,倘若原告能以其它途径取得的有效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文件、外部目击证实者的证言,甚至于录音录像等方式,清楚揭示出借款或者欠款这一事实关系的存在,那么这些证据便足以作为启动诉讼程序的事实依据与理据。
所以,即便没有从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借据或欠条这样的法律文件中明确确定债权债务事宜,只要原告依法具备其他必要的起诉条件,仍有权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