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债务人过世却又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我们认为,诉讼当事人应该积极地收集与本案相关的证据以便支撑自己的观点。
倘若诉讼当事人仅仅依赖自身力量去搜集资料已经无能为力,或者人民法院经过仔细斟酌之后认为审判过程中必须要依赖的证据难以获得,此时,人民法院便会进行详细而广泛的调查工作,目的在于搜集这些必要的证据。
尽管如此,如果仍然存在现成证据不足以为证明的情形,那么作为公正的裁判者,法院也将尊重法律法规,结合现有的相关证据,做出适当并令人信服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债务人离世之后,他的负债并非会自动承继。
然而,倘若该债务人的合法继承人成功继承到其资产的话,那么这些继承人就必须要在他们所继承的那部分遗产数额之内,承担起这位过世债务人生前所背负的这部分欠债。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继承人仅需以他们所获得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债务。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若继承人愿意主动偿还,则不受此限制。而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便无需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因此,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如何处理其所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继承状况以及遗产价值进行详细的分析与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在涉及到债务人过世却又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我们认为,诉讼当事人应该积极地收集与本案相关的证据以便支撑自己的观点。
倘若诉讼当事人仅仅依赖自身力量去搜集资料已经无能为力,或者人民法院经过仔细斟酌之后认为审判过程中必须要依赖的证据难以获得,此时,人民法院便会进行详细而广泛的调查工作,目的在于搜集这些必要的证据。
尽管如此,如果仍然存在现成证据不足以为证明的情形,那么作为公正的裁判者,法院也将尊重法律法规,结合现有的相关证据,做出适当并令人信服的裁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