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官司判决了能拿到钱吗
一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裁判文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务必严格遵循其裁决内容,认真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若一方当事人未能按期履约,另一方则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据此,在涉及借贷关系的诉讼案件中,倘若法院裁定已正式生效且放款人确拒不按规定履行款项偿还义务,那么收款人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便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实际能收回多少款项仍需考虑诸多因素,如被申请人的财务状况、执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等等。
假设被申请人拥有可供执行的充分财产,那么收款人就很有希望顺利收回欠款。
但是,如果被申请人缺乏履行能力,收款人就可能需要耐心等待或者积极寻求其他可行的解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借款官司判决后金额能谈吗
在执行程序当中,各方当事人有权自由地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争议。这意味着在经过审判程序并得出借款纠纷案件的裁判结果之后,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具有对裁判金额条款进行进一步商讨和洽谈的权力。倘若当事双方最终能成功达成和解协议,那么执行人员必须将这份协议的具体内容详细记录在案,并且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或加盖印章予以确认。然而,若申请执行方因为受到欺诈、威胁等不当手段而被迫与被执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未能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其义务,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据当事人的申请,重新启动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因此,尽管判决金额原则上是固定不变的,但是在执行阶段,各方当事人仍然拥有就判决金额条款进行协商和洽谈的权利和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一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裁判文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务必严格遵循其裁决内容,认真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若一方当事人未能按期履约,另一方则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据此,在涉及借贷关系的诉讼案件中,倘若法院裁定已正式生效且放款人确拒不按规定履行款项偿还义务,那么收款人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便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实际能收回多少款项仍需考虑诸多因素,如被申请人的财务状况、执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等等。
假设被申请人拥有可供执行的充分财产,那么收款人就很有希望顺利收回欠款。
但是,如果被申请人缺乏履行能力,收款人就可能需要耐心等待或者积极寻求其他可行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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