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减刑”,是指对那些已被判决处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其执行期间内,倘若能够切实贯彻遵守监规制度,接受并圆满完成教育改造项目,体现出显著的悔悟之意,或有立功的良好表现,便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获得相应的减刑优惠待遇。
对于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敲诈勒索罪相关罪犯来说,只要他们在服刑期间能够表现出真诚的悔过之心,积极投入到改造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以及监规纪律,主动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与各类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活动,同时也能积极投身于劳动生产,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或者展现出立功的良好表现等,那么他们就有可能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从而有权申请减刑。
然而,减刑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由负责执行的机构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然后由人民法院组织合议庭进行全面审查,最终裁定是否给予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敲诈勒索罪损失怎么赔偿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当个体因特定犯罪行为遭受严重侵害其财产权益的时候,有权发起民事诉讼活动并请求加害人作出相应赔偿,这种做法无疑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因此,被害者被敲诈勒索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形下,是完全可以向加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赝造勒索罪名的违法行为者享有申请减刑的权利。
所谓“减刑”,是指对那些已被判决处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其执行期间内,倘若能够切实贯彻遵守监规制度,接受并圆满完成教育改造项目,体现出显著的悔悟之意,或有立功的良好表现,便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获得相应的减刑优惠待遇。
对于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敲诈勒索罪相关罪犯来说,只要他们在服刑期间能够表现出真诚的悔过之心,积极投入到改造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以及监规纪律,主动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与各类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活动,同时也能积极投身于劳动生产,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或者展现出立功的良好表现等,那么他们就有可能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从而有权申请减刑。
然而,减刑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由负责执行的机构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然后由人民法院组织合议庭进行全面审查,最终裁定是否给予减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