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借款协议的纷争过程中,若借款人未能提供确切的借据,作为贷款方的您仍然有权利通过多种方式来证明借贷事项及相应的金额。
您有权向有关方面提供关于此笔借款的详细描述、经过确认的证人证言、相关的转账凭证、手机通讯中的简讯或微信对话记录等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件,以及可能存在的音像资料,以此来证实借款关系确实存在。
倘若您无法独立搜集上述证据,您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协助进行调查取证。
人民法院将会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以便最终确定借款事实及其具体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钱不还没有凭证怎么办
尽管如果没有书面的借据或者其他类型的凭证来证明贷款关系的实际存在可能会给验证带来一定的挑战,但是这并不代表它无法实现。您仍然可以尝试采用以下几种途径来收集所需的证据:
首先是证人证言。如果当时曾经有共同的朋友或者亲戚见证过贷款的整个过程,那么他们的证词就可以被视为有效的证据;
其次是转账记录。如果贷款是通过银行进行转账操作的,那么银行的流水账单就能清晰地展示出资金的流动情况;
再者是通信记录。包括短信、电子邮件以及微信等各种形式的聊天记录中有关于贷款的相关讨论内容,都可以作为补充性的证据;
最后是录音或者录像。如果在与借款人的对话过程中涉及到了贷款事宜,那么这些录音或者录像资料同样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在涉及到借款协议的纷争过程中,若借款人未能提供确切的借据,作为贷款方的您仍然有权利通过多种方式来证明借贷事项及相应的金额。
您有权向有关方面提供关于此笔借款的详细描述、经过确认的证人证言、相关的转账凭证、手机通讯中的简讯或微信对话记录等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件,以及可能存在的音像资料,以此来证实借款关系确实存在。
倘若您无法独立搜集上述证据,您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协助进行调查取证。
人民法院将会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以便最终确定借款事实及其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