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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遗嘱
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意愿撤销遗嘱,但如果是撤销公证遗嘱的,必须要有具体的原因,并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由立遗嘱人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意愿撤销遗嘱,但如果是撤销公证遗嘱的,必须要有具体的原因,并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由立遗嘱人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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