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但是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会导致胜诉权的丧失。借款约定还款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起诉,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十年前的借条还能打官司吗
根据我国现行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立法机构将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整整三年时间,其计算方式是从当事人得知或者被认定应该得知自身权益受损与应承担责任的被告方之日起开始算起。
然而,若超过二十年的法定时限,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司法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酌情决定予以延长。针对“十年前的借条能否进行诉讼”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深入探讨的核心在于借据中所载明的债务是否已经超出了诉讼时效期限。假设借据中的债务确实发生于十年前,并且在此期间,债权人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依照上述法律条款,债权人的诉讼时效期限很可能已经到期,人民法院也可能不会给予司法保护。
然而,如果债权人在这十年内曾经采取过积极的维权行为,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债权人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延长诉讼时效期限。因此,能否进行诉讼主要取决于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是否曾主张过自己的权利,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或者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期限。如果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而且不存在特殊情况或者申请延长的可能性,那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可以起诉,但是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会导致胜诉权的丧失。借款约定还款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起诉,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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