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力抚养小孩可以送人抚养吗
倘若无法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将其交付给他人抚养是完全合法的行为。依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当生身父母陷入极其特殊和严重的困境,从而导致他们无法承担起对其子女的抚养义务时,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将子女进行送养。在送养完成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会被视为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同等重要。
同时,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也会因为收养关系的正式建立而被彻底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无力抚养小孩如何送人有什么条件
若有现实原因无法承担起孩子的抚养责任,您可以考虑将孩子交由他人进行抚养照顾。
然而,在实施此类行为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作为送养方必须具备全然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父母因特定困境无能力独自抚养自身的子女也是构成送养条件之一;
此外,如果被送养者是无父母陪伴的孤儿,此时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担任送养人,但仍需征得对该孤儿负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同意;
最后,送养行为涉及到亲情维系和法律规定的双重约束,因此生父母送养子女,需经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和签署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倘若无法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将其交付给他人抚养是完全合法的行为。依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当生身父母陷入极其特殊和严重的困境,从而导致他们无法承担起对其子女的抚养义务时,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将子女进行送养。在送养完成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会被视为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同等重要。
同时,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也会因为收养关系的正式建立而被彻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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