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录音形式立的遗嘱有没有效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因此,录音方式定立遗嘱只要符合以上内容就是有效的。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用录音形式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遗嘱乃是遗嘱人在生前,依据法律所许可之范畴及法定程序,对于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支配性个人处分的法律行为,并在遗嘱人离世之际生效。
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订立遗嘱者,应具备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应该在录音录像文件当中予以记录,包括各自的姓名或肖像,以及书写日期和时间等元素。
据此,采用录音方式确立的遗嘱,只要能够满足上文所述的各项要求即可视为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因此,录音方式定立遗嘱只要符合以上内容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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