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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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方配偶失踪,另一方可在居住地法院主动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书、身份证明及证据。住所不同则提交主要活动区域法院。法院受理后,需承担相关费用。如对方持续失踪两年,可申请宣告失踪后按流程起诉离婚,通常会获法院批准。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若夫妻中的一方不知去向或下落不明,那么另一方可以依据法律流程,在具有管辖权的居住所地的法院主动发起离婚请求,并且要同时上交一份完整的起诉书以及必要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的证据资料。

倘若住所所在地与实际常居之所无法统一,那么就必须根据常规做法,将案件提交到最近且日常生活中主要活动区域的法院进行处理。

当法院接收到你的起诉申请以后,若是仍然符合基本的受理标准,他们便会依照程序予以通过并且予以立案

当我们接到有关立案的通知时,有些必须交纳的费用诸如受理费及其他相关的诉讼费用也需要我们自行承担。

若是在法定期限内(即两年),另一方仍然下落不明,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原先提出离婚的那一方向法院要求宣告对方为失踪者的申请即可先行启动,接着再按照正常的申请流程以起诉离婚的方式在法院进行审理。

通常这样的离婚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批准与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如何离婚

对于已经出现配偶身影难觅踪迹的情况下,希望寻求解脱婚姻枷锁的另一半,我们十分理解您的困扰,并且建议您采取诉讼离婚这种合法手段来实现这个愿望。

有关步骤如下:

首先,您有权人民法院可能会选择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即使被告本人未曾查阅,同样也会被视为送达成功,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处理。

一旦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被告未能出庭应诉或者不应诉,那么人民法院就可以依据被告拒绝出庭的事实做出缺席审判的决策了。

其次,如果您找不到您的配偶,您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或者申请宣告死亡,或许这对您来说是一种更加合理且合法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若公民下落不明长达2年之久,与他们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便可向相应的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将该公民宣告成为失踪人口。

在相应的法院经由法定程序批准宣告一个人失踪之后,他们会发布寻找此人的公告,此公告期限为3个月,直至公告期满仍无消息传来,那么该身份失踪者将会被法院正式宣告。

当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收到宣告失踪的结果时,另一方若想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将不得不依法允许并进行后续程序的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夫妻中的一方不知去向或下落不明,那么另一方可以依据法律流程,在具有管辖权的居住所地的法院主动发起离婚请求,并且要同时上交一份完整的起诉书以及必要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的证据资料。

倘若住所所在地与实际常居之所无法统一,那么就必须根据常规做法,将案件提交到最近且日常生活中主要活动区域的法院进行处理。

当法院接收到你的起诉申请以后,若是仍然符合基本的受理标准,他们便会依照程序予以通过并且予以立案。

当我们接到有关立案的通知时,有些必须交纳的费用诸如受理费及其他相关的诉讼费用也需要我们自行承担。

若是在法定期限内(即两年),另一方仍然下落不明,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原先提出离婚的那一方向法院要求宣告对方为失踪者的申请即可先行启动,接着再按照正常的申请流程以起诉离婚的方式在法院进行审理。

通常这样的离婚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批准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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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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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律师回复] 一方下落不明离婚方法
1、直接到离婚。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至要求离婚,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人民通过公告方式发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2、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后,再向离婚。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是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申请失踪,要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如何判决
(1)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对于这种情况,由查明事实后,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
(2)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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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怎么离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怎么离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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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什么是夫妻投靠落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是夫妻投靠落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投靠落户,指夫妻投靠的,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固定住所、户口类别(人才派遣单位、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已撤销企业单位等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除外)等限制,即可办理户口相互投靠迁移落户;被投靠一方属于单位集体户的,应在集体户地址上单家庭户。
二、如何办理投靠独生子女进京户口需要满足父母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才可以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对符合本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且被投靠子女系独生子女的,由分县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
三、办理所需的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二)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四)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六)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七)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夫妻离婚,一方不付抚养费另一方是否可以诉讼
[律师回复] 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的条件作了相应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对于当事人不支付抚养费是属于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只要满足上述规定就能提讼的。
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2、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
(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夫妻一方诉讼离婚时需要在诉讼书上写明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诉讼离婚时需要在诉讼书上写明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离婚诉讼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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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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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证明夫妻分居,夫妻分居需要哪些证明?
[律师回复]
一、如何证明夫妻分居
1、分床不分房,难认定是分居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一般不予采信。
2、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二、夫妻分居需要哪些证明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上文对“如何证明夫妻分居”以及“夫妻分居需要哪些证明”两个问题进行了避繁就简地介绍,相信大家现在对婚姻家庭的有关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夫妻分居进而诉讼离婚的,需要证据证明,这是应有之义。除了上述问题外,有关婚姻家庭的其他问题,如婚后财产有哪些、哪些财产属于婚后财产等,本文限于篇幅对此不多作讨论。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上述问题时,向律师进行咨询不失为一种选择,相信专业的律师会为您带来专业的解读。
丈夫下落不明五年,宣告死亡是不是诉讼离婚的前提前提呢
[律师回复] 丈夫下落不明五年,宣告死亡是不是诉讼离婚的前提条件呢
首先到去弄一个宣告失踪,再根据婚姻法规定进行离婚,可以达到离婚目的。《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正常情况下的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和询问相关情况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依据《结婚登记条例》第13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给当事人离婚证后,自双方签收离婚证之日起,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程序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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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怎么离婚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怎么离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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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如何离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如何离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如何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
一、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 32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离婚的,会依据《婚姻法》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等同于事实死亡,因此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会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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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怎么离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怎么离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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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信用卡诈骗牵连夫妻另一方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信用卡诈骗牵连夫妻另一方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信用卡诈骗牵连夫妻一方么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事犯罪只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作为配偶是没有责任的。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犯罪对象是信用卡。所谓信用卡,是指信用卡公司(包括各类发卡机构)以持卡者的信用为条件,发给持卡人的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一种信用凭证。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误用他人信用卡等,均不能作犯罪论处。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条文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综上所述,信用卡诈骗属于刑事犯罪,其处罚措施只针对行为人本身,其家属是不会受到牵连的,也就是说信用卡诈骗牵连夫妻另一方的说法不成立。在作出量刑的时候,会判处罚金,这个只是针对犯罪分子本人而言,其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会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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