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日期会变,补办结婚证登记的日期是补办当天的日期。
夫妻双方补办结婚证,应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
结婚需要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手持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办理结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补领结婚证的日期是否还是以前的
答案并非如此,事实上,补办结婚证的日期将有所变动,取而代之的是在补办当日所记录的登记日期。
当夫妻需要重新申办结婚证书时,应当前往婚礼登记机关最初建立的区域或某县级民政部门的婚姻管理机构,或是前往两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
夫妻双方必须保证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的婚姻注册手续,并且当前仍保持着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他们的夫妻关系至今仍然存续。
在补充办证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都需要携带好各自的常住户口本以及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以示身份真实,并需亲自前往婚礼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按照严格流程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通常来说,只要你准备充分,且整个流程进展顺利的话,新婚证书将会在当日就能拿到手。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日期会变,补办结婚证登记的日期是补办当天的日期。
夫妻双方补办结婚证,应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
结婚需要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手持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办理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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