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形式审查包括哪些内容及结果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93人
专家导读 专利形式审查是专利局对申请过程的合规性检查,包括文件和格式的准确性。若初次审核发现不符合《专利法》的,申请人有修正机会并限时回复。无合理理由逾期不改者,申请可能被自动撤销。若经补正后仍不合格,专利局可驳回。申请人有权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复议。
专利形式审查包括哪些内容及结果

一、专利形式审查包括哪些内容及结果

专利形式审查的精准定义是指专利局针对专利申请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宜以及相关文件和格式是否合规所进行的全面仔细检查及评估。

而针对专利申请审核的最终结果,我们也需要明确。

首先,当专利局进行首次审核时,倘若申请文件当中出现不符合现行《专利法》规定的情况,应给予相应申请人以补充修正的机会,并向他们发送书面通知,要求他们于规定期限之内完成修正工作。

假如申请人未给出合理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修正是指没有正当理由就不予以修复的情况下,那么将会被认定为自动撤销该申请。

如果经补正之后仍然存在问题且无法达到相应标准的话,专利局将有权决定驳回该申请。

如果申请人对此裁定持有异议,他们具备权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议请求,申请进行复审。

《专利法》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

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形式审查有哪些

首先,关于发明专利形式审查的要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审查的是申请人递交的相关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并符合法定要求;

其次,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资质以及所需各类证明文件是否齐备,如果涉及外国申请人,还需查看其是否已依照法规委托了合法的代理人;

再次,审查申请专利的创新技术或产品是否触犯了国家法律、社会道德规范或是对公众利益产生妨碍,同时还要确认该项目是否属于不受专利保护的范畴;

此外,应核实申请人是否如期缴纳了相应的申请费用;

最后就是对其他必要审查环节的掌握与投入精力。

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形式审查的核心部分大体如下:

第一步是审查所有申请材料是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接着,严格审查文件更改内容是否超出法定期限的准许范围;

然后,同样也是对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资质以及各类所需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的核实检查,若涉及外国申请人,核实其是否已经依照法规委托了指定的代理人;

之后,是检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产品是否违背法律和伦理准则,是否对大众利益产生负面影响,或者是否属于惯例中不被保护的发明创造;

复次,需检验申请内容是否符合单一性的法律要求;

接着要关注可能出现的重复批准问题;

如果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相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将这些申请进行逐一审核对比;

最后,其他有必要进行审查的相关内容。

总的来说,专利形式审查,即专利局针对当前专利申请的各种手续、文件以及文档模式等关键环节展开的全面审查工作,是中国专利法所规定的在收到专利申请后必须要进行的程序之一。

这种审查又被广泛地称为“专利初步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形式审查的精准定义是指专利局针对专利申请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宜以及相关文件和格式是否合规所进行的全面仔细检查及评估。

而针对专利申请审核的最终结果,我们也需要明确。

首先,当专利局进行首次审核时,倘若申请文件当中出现不符合现行《专利法》规定的情况,应给予相应申请人以补充修正的机会,并向他们发送书面通知,要求他们于规定期限之内完成修正工作。

假如申请人未给出合理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修正是指没有正当理由就不予以修复的情况下,那么将会被认定为自动撤销该申请。

如果经补正之后仍然存在问题且无法达到相应标准的话,专利局将有权决定驳回该申请。

如果申请人对此裁定持有异议,他们具备权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议请求,申请进行复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6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专利形式审查包括哪些内容及结果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5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5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3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0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8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5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专利审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在我国对于专利形式审查的内容及结果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专利形式审查内容
是指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手续、文件、格式等事项进行的一种审查活动。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局在收到专利申请后就应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专利形式审查也称专利初步审查。
依《专利法》之规定,发明专利形式审查的内容有:
(1)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撰写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2)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了代理;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4)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等。
2、依《专利法》之规定,专利行政机关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1)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符合要求;
(2)对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越了法定限制;
(3)申请人的资格是否合法,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法定的专利代理机构
(4)实用新型或外观设汁是否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是否属于不给予专利保护的发明创
(5)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
(6)有无重复授权的可能;
(7)是否为两个相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后申请人等。
由以上可见,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初步审查既有格式审查,也包含了部分必要的实质性审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专利初步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专利初步审查包括哪些内容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之前,都需要先填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书,请问国家发明专利申请书的格式及说明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1.格式 发明专利申请书
────────────────────────┬───────────
发明 │①
③ │
名称 │
──┬─────────────────────┤ (发明)
④ │姓名 ├───────────
发├─────────────────────┤
明│地址 │②
人│ │
──┼─────────────────────┴───────────
⑤ │姓名或名称 电 话
├─────────────────────────────────
│ 邮 政
申│地 址 □□□□□□
请│ 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 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 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⑥ │名 称 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 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 □□□□□□
理│代理机构代码 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表人姓名 登 记 号
──┴─────────────────────────────────
⑦□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请求费用减缓
□可能涉及国家重大利益
────────────────────────┬───────────
⑧申请文件清单 │⑨ 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 每份 页 │ □要求优先权声明 □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 │ □优先权证明材料 □
3.说明书 份 每份 页 │□要求提前公开声明 □
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 □实质审查请求书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 □不丧失新颖性证明
6.摘要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 材料
────────────┬───────────┴─┬─────────
⑩上述以外的发明人 │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 签章
│ │
│ │ 年 月 日
────────────┴─────────────┴─────────
2.说明
专利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某项发明
创造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
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
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
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
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
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
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
件中。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
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
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创造性,
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
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但是,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植物品种;⑤用原子
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但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
规定授予专利权。这是申请人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之一。
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开--请求实质审查--
进行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复审--批准九个步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通常不需要经过早期公开、实质性审查阶段而直接进入公告。申请是第一步。
申请要填写申请书,交由专利机关。专利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经初步
审查后,即可早期公开,自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将申请的内容在专
利公报上予以公布,供公众自由阅览。专利局对此专利申请给予临时性保护。
专利的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先期条件。申请专利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
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
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
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3)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
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
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
属的类别。
(4)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
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
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
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5)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
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
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
先权。
(6)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
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
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申请人可
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
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7)发明专利是指对一种从创造活动中产生的对现有技术问题的崭新的解决
方案所授予的专利。发明人对自己的发明可以依法向专利机关申请专利。因此,就
需要填写发明专利申请书。填写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注意的问题有:申请发明专利,
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摘要等文件,申请文件一
式两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填写申请书必须
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方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注明原文:本表填写不下时,可
以另附白纸填写,但必须与本表规格大小、质量相同,续写时,应当注明栏号;其
他注意事项按照专利局的要求办理。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1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产权交易的内容、方式及组织形式
[律师回复] 导读:产权交易的内容、方式及组织形式 产权交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以产权为商品而进行的一种市场经营活动。包括三方面内容:
1、产权交易是一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商品经营活动。
2、产权交易属于产权经营活动,其经营主体是
产权交易的内容、方式及组织形式 产权交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以产权为商品而进行的一种市场经营活动。包括三方面内容:
1、产权交易是一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商品经营活动。
2、产权交易属于产权经营活动,其经营主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或所有者的代理者。
3、产权交易在内
产权交易的内容、方式及组织形式
产权交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以产权为商品而进行的一种市场经营活动。包括三方面内容:
1、产权交易是一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商品经营活动。
2、产权交易属于产权经营活动,其经营主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或所有者的代理者。
3、产权交易在内容上可以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财产所有权的转让;第二个层次是在保持企业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企业财产经营权的转让。
按交易方式分,有五种形式:购买式、承担债务式、吸收入股式、控股式、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它条件式。
购买式,即一企业法人通过议价或竞价方式出资购买另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产权;
承担债务式,即在被转让企业的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另一企业以承担被转让企业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吸收入股式,即被转让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将被转让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另一企业,成为另一企业的股东;
控股式,即一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成为被控股企业的产权法人代表;  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他条件,即一个企业以承担安排另一企业全部职工生产与生活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
按交易主体之间的组织形式分,有六种形式:兼并、承包、租赁、拍卖、股份转让、资产转让。
兼并。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被兼并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兼并者通常作为存续企业仍然保留原有企业的名称,而被兼并企业则不复存在。
“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
租赁。租赁是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租金,以取得在一定时间内对另一方资产的使用权,租赁又分为副资性租赁、服务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三大类。
拍卖。产权拍卖是产权拥有者和需要者双方通过竞买方式,使产权从拥有者向出价最高的需要者转移的一种产权转让形式。企业拍卖又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经营权的拍卖,另一种是所有权的拍卖。
股份转让。股东一旦取得股份,便失去了对入股资金的经济支配权,拥有的只是股权以及与股权相关的公益权和收益权。股份转让,是股东根据自身利益和预期心理决定对持有股份转让与否的权利。
资产转让。资产转让是指实物资产所有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一种有偿交换关系。有偿转让是指资产拥有者与需求者之间按照等价的原则用资产的实物价值与货币价值进行交换的一种方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利审查都审查什么内容
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10w+浏览
公司分立的形式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1、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议决定(主要写明: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新一届股东会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公司法人代表人履历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派生新设立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分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分立后存续公司原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二、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 1、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原公司股东会(或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为哪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通过分立协议和股东会决议,不需经过清算程序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的行为。公司分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其不仅涉及公司的变化,还关系到公司债权债务及关系人的利益,因此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 三、公司分立程序比较复杂,通常公司分立应经历下列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1、召开公司董事会议。董事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制定分立计划和分立协议(草案)。 2、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将公司分立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表决时按公司特别议事规则表决。 (二)起草分立计划或分立协议 分立计划书是由分离公司董事会制作和决议通过的,并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分立协议是由分立公司与相对公司董事会协商制定,并经其决议通过后,提交各自股东会批准的法律文书。 (三)分割财产 在分立事项获得批准后,分立企业应当组织人员进行财产分割,并且需要编制新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向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若债权人有异议的应当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安排。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1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醉驾检查都包括哪些含义以及内容有哪些?
社会大众知道醉驾检查某些我们如果遭受损伤,可能会人民自觉都会因为社会大众的最终而激发纷争,而合法始终是愿意看见事不太可能日渐系统化。确信很多老百姓都不必明白,也许过于理解当见到醉驾检查时,个人的尽快是如何判断的,所以朝廷要某个章节全部进行介绍,显然必须自由包含公民权的决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请问商标形式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
(二)申请人地址是否正确、准确;
(三)申请人名义、章戳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四)申请人要求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填写得具体、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
(五)通过代理的代理人委托书是否合乎要求;
(六)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质量、规格、数量是否合乎要求;
(七)应附送的证件、说明等,是否完备;
(八)商标注册申请的规费是否缴纳;
(九)书写要求是否合格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
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1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受贿罪的构成形式包括哪些内容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罪的基本形式都有哪些 从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一)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罪。 (二)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如何认定利用职务之便 利用职务之便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例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二)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 一,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己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其 二,是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利初步审查包括哪些内容,相关法律规定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专利初步审查包括哪些内容,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我们的生活几乎每时每刻都和商业银行有联系,如:水电费、上网费、电话费、旅游出行、网上购物等等,都可以用一张银行卡就解决了,在这些方便快捷的同时,大家是否了解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有哪些 受国际、国治、经济、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单一银行制、分支银行制和集团银行制以及连锁银行制。 1、单一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不设立分行,全部业务由各个相对的商业银行独自进行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这一体制主要集中在。 优点 首先,可以限制银行业的兼并和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 其次,有利于协调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使银行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此外,由于单一银行制富于性和自主性,内部层次较少,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较大,管理起来也较容易。 缺点 首先,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以取得规模效益;其次,单一银行制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存在矛盾,人为地造成资本的迂回流动,削弱了银行的竞争力;再次,单一制银行的业务相对集中,风险较大。随着电子计算机推广应用的普及,单一制限制银行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弊端也愈加明显。 2、分支制 分支银行制又称总分行制。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可以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分支行制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即总行除了领导和管理分支行处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而在总管理处制下,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除,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行所在地另设分支行或营业部开展业务活动。 优点 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规模巨大,分支机构众多,便于银行拓展业务范围,降低经营风险;在总行与分行之间,可以实行专业化分工,大幅度地提高银行工作效率,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拨也十分方便;易于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广泛开展金融服务,取得规模效益。 缺点 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实行这一制度的银行规模大,内部层次多,从而增加了银行管理的难度。但就总体而言,分支行制更能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受到各国银行界的普遍认可,已成为当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组织形式。 3、集团制 集团制银行又称为持股公司制银行,是指由少数大企业或大财团设立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家商业银行。银行控股公司分为两种类型: 1.非银行性控股公司,它是通过企业集团控制某一银行的主要股份组织起来的,该种类型的控股公司在持有一家银行股票的同时,还可以持有多家非银行企业的股票。 2.银行性控股公司,是指大银行直接控制一个控股公司,并持有若干小银行的股份。 4、连锁制 连锁银行制又称为联合银行制。它是指某一集团或某一人购买若干银行的多数股票,从而控制这些银行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各银行在法律地位上是的,但实质上也是受某一集团或某一人所控制。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1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

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含义

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反复协商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

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重复使用性一方面决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作为要约人总是特定的,而受要约人是不特定的一定范围即需要该种商品或服务范围内的人;另一方面决定了使用格式条款有减少谈判时间和费用从而节省交易成本的优点。

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也就是说,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或是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
提供方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对方协商修改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附合条款。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是否可以协商,这是格式条款与其他条款的一个根本性区别。在实务中当事人利用事先拟定好的合同条款订立合同的情形较多,但事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未必均为格式条款。例如,利用示范合同订立合同就比较常见。
《合同法》第12条第2款就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的示范文本即示范合同就是事先拟定的。但示范合同对于订约当事人并无拘束力,当事人订约时仅是参照,可以就相关的条款进行协商,而格式条款是不存在协商余地的。正因为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相对方只能对格式条款表示完全同意或拒绝,相对人在订约中实质上处于附从地位,而不是与格式条款提供方处于平等协商的地位,因此,为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格式条款提供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损害相对人的利益,法律需要对格式条款予以特别的规制。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

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含义

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反复协商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

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重复使用性一方面决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作为要约人总是特定的,而受要约人是不特定的一定范围即需要该种商品或服务范围内的人;另一方面决定了使用格式条款有减少谈判时间和费用从而节省交易成本的优点。

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也就是说,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或是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
提供方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对方协商修改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附合条款。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是否可以协商,这是格式条款与其他条款的一个根本性区别。在实务中当事人利用事先拟定好的合同条款订立合同的情形较多,但事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未必均为格式条款。例如,利用示范合同订立合同就比较常见。
《合同法》第12条第2款就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的示范文本即示范合同就是事先拟定的。但示范合同对于订约当事人并无拘束力,当事人订约时仅是参照,可以就相关的条款进行协商,而格式条款是不存在协商余地的。正因为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相对方只能对格式条款表示完全同意或拒绝,相对人在订约中实质上处于附从地位,而不是与格式条款提供方处于平等协商的地位,因此,为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格式条款提供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损害相对人的利益,法律需要对格式条款予以特别的规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 > 专利形式审查包括哪些内容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