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办理结婚证怎么办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怀孕办理结婚证怎么办
在您怀有身孕的情况下,实际上也是可以依法领取结婚证书的。
只要您与伴侣符合同样的结婚条件,便可前往当地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下面是详细的操作流程供您参考:
首先,希望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务必携带所需的全部材料共同步行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级或县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请两位当事人在此环节亲自临场向婚姻登记机关出示证件并填写各自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接下来,这两位当事人务必要在婚姻登记员的陪同下将各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处签字或者按下手印;
最后,婚姻登记部门会根据双方提交的材料及声明内容进行仔细的核查,若确认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话,便会予以正式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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