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能作为婚外情证据的有:一、照片。二、录音。三、录像。四、手机短信。五、电子邮件。六、配偶和第三者承认材料。七、邻居、朋友的证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八种:(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夫妻离婚哪些流程
在处理离婚事务时,由于选择离婚途径的不同,离婚流程亦会产生相应差异。
在此,我将为您详细解析这两种主要的离婚路径:
请参照以下步骤:
一、关于协议离婚的流程:
1.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妇,需亲自前往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条件进行核实与认可后,启动相应办理程序;
对于不符申请条件者,将予以拒绝。
3.离婚申请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该期限是指从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扣除满三十日的那段时间内,如有任何一方对离婚持反对态度,则可直接向该机构撤回离婚申请。
4.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离婚申请展开深入细致的审核。
如果经过以上所有程序,且各方都同意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则将颁发离婚证书。
二、关于诉讼离婚的流程:
1.作为原告的您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2.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会审核您所呈上的文件和材料以判断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要求。
3.若判断结果符合法定要求,法院通常会决定受理而且办理立案手续;
否则将会退还您的申请资料,并且给予确切的不受理原因。
4.法院收到立案申请后,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手中,以便其能够做出有效的答辩。
5.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案件开庭审理日期。
6.最终由人民法院作出正式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离婚能作为婚外情证据的有:一、照片。二、录音。三、录像。四、手机短信。五、电子邮件。六、配偶和第三者承认材料。七、邻居、朋友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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