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亲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只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就可以,另外还需要两位以上的证人证明。
确保遗嘱是母亲自愿所立,且内容真实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母亲不会写字如何立遗嘱
倘若您身为母亲,却不识字,那么依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确立遗嘱。
例如,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设立代书遗嘱时必须有两位及以上的证人亲眼目睹整个过程,再由其中一人为代表书写,最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证人共同签署这份遗嘱,并详细地标明撰写日期和月份。
此外,也可以采取录音遗嘱或口头遗嘱的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录音遗嘱或口头遗嘱也都应该有两位及以上的人在场作为见证,并在录音或录影带上准确记录他们的名字或特征,同时还要讲述录制时间及其年份与月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母亲不会写字立遗嘱可以采用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只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就可以,另外还需要两位以上的证人证明。
确保遗嘱是母亲自愿所立,且内容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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